合謀反競爭第二金手指可減罰款
【明報專訊】競爭事務委員會設《寬待政策》,讓首個舉報合謀行為兼合條件的「金手指」免罰款。該會昨發表《為從事合謀行為之業務實體而設的合作及和解政策》(《合作政策》),第二個或以後承認或配合調查的「金手指」,可獲最多50%的罰款扣減,政策即日生效。
合謀行為包括合謀定價、限制產量、瓜分市場和圍標等。據《寬待政策》,競委會能與任何人訂立寬待協議,訂明第一個舉報違反合謀行為的商業機構,簽署承認參與合謀的寬待協議後,不會被競委會罰款。在《合作政策》下,未能根據《寬待政策》獲寬待的業務實體,可尋求與競委會合作,配合調查,提供文件及資料。第二個「二五仔」會被劃入「第1組別」,最多可扣減35%至50%罰款。其後第2組別則可減20%至40%罰款;第3組別最多可減25%罰款。
競委會解釋,會視乎商業機構接觸競委會先後次序決定所屬組別,也會視乎情G,將多於一個商業機構列入各組別。確實扣減率會視乎該商業機構是否盡早合作、合作性質、價值和程度。同時,如某合謀組織就新政策與競委會合作之餘,更率先「自首」舉報其從事另一個完全不同的合謀組織,並與競委會就另一個合謀組織訂立寬待協議,在考慮第一個合謀的罰款時,競委會會提供最高10%額外扣減。
競委會表示,競委會發表《合作政策》作為補充,為不是首個做「金手指」的商業機構提供更詳細及具清晰誘因的合作框架,同時競委會能更具效力和效率地調查。競委會補充,《競爭條例》全面生效後,有收到寬待申請,競委會對與寬待有關事宜會嚴格保密。
另外,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昨通過無約束力動議,促請競委會對於油價壟斷問題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