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系統有標準 須每年檢查
【明報專訊】尖沙嘴一間舞場疑有人在抽風系統故障時煮食,致一氧化碳積聚,30多人不適送院。涉事舞場持有由民政事務總署發出的會所牌照,條例規定,其通風系統須符合標準,每年須由承辦商檢查至少一次。根據《會社(房產安全)條例》,會址的通風系統包括廚房任何排氣管道,須符合建築物規例及消防處通函所訂明的標準,每年須由註冊承辦商至少檢查一次,並將「保養證明書」副本送交牌照事務監督。
窗戶須可開啟 不得逾半阻塞
條例又列明,除非裝有專供排煙的系統,否則會址原本設計為可開啟或打破的窗戶,被裝飾物阻塞或封閉的面積,不得佔窗戶總面積的50%以上,或佔窗戶上層部分面積的25%。記者昨到涉事舞場觀察,見窗戶屬可開啟,當時緊閉並貼滿黑色遮光膠紙。
會址須按消防處發出的《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及《裝置及設備之檢查、測試及保養守則》,設有足夠而適當的消防裝置及設備。牌照處會不時派員巡查有關處所,並按需要突擊巡查。持證會社如違反《條例》規定,一經定罪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並可就罪行持續期間每天另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