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研增空屋稅項目
外國買家或付不同稅率
【明報專訊】溫市議會昨日討論是否修改現行溫市空屋稅(Empty Homes Tax)政策,包括新增徵稅項目以及增列豁免類別。文件指出,市府可考慮為外國業主專設新的稅率,或根據房屋的空置時間徵稅。無黨派協會(NPA)議員則極力主張,應將目前未出租的第二間房屋有條件地納入豁免範圍,並適當地放寬原有豁免規定。但由於會議時間有限,有關議題延後至下星期二再議。
市府文件指空屋稅推行首年共收取了3800萬元稅款,可是仍然有不少業主寧願繳稅,也不將房屋出租,顯示目前的空置稅稅率未能收到預期成效。
市府職員建議研究增加稅率的方法,並列出三個可能性,包括:加拿大居民和外國業主要支付不同稅率;根據不同物業種類訂出不同空屋稅率,以及按房屋空置時間制定不同稅率。
但報告中沒有訂明外國人未來可能被課多少稅率,要待議案通過後再研究,並由市議會表決。
市府文件亦列出多項認為需要立即執行的修訂以完善政策,包括將逝世業主的空屋稅豁免期延長至死後的第二年。報告指根據現行規定,房屋業主逝世後,只有逝世的那一年可獲豁免,但是市府認為處理遺產需時,繼承人未必能夠及時完成過戶程序,因此報告建議將豁免期延長至業主死亡後第二年。
報告認為應立即執行的建議還包括,修改物業轉移期間的豁免規定。根據現行政策,房屋轉讓的該個年份可獲豁免,但若業主在年初買入物業並空置一整年,也不用交稅。報告認為在這方面應該要進行修訂,以提高公平性。
無黨派協會市議員楊瑞蘭(Sarah Kirby-Yung)指出,昨日討論的空屋稅議案,主要是為立即修改豁免規定,讓一些未能適用現有豁免條件,但卻應得到豁免的業主,可以免稅。
她指出,一些業主擁有未出租的第二間房屋,有可能是因為自住房屋有其他家人居住,而他們又可能因為個人因素,需要偶而回來暫住第二間房屋,所以無法將房屋出租。她認為,在此情況下,市府應該讓他們豁免空屋稅。
無黨派協會市議員鄭慧蘭(Melissa De Genova)則說,市府實施空屋稅,是希望令空屋出租,立意雖然良好,但確有不切實際的一面。她舉例說,一間350萬元的房屋,即使現在放租,租客應該無法負擔。因此她希望能夠檢討豁免規定,讓更多並非投機,卻擁有第二間房屋的市民,得到豁免。
不過,溫市議會昨日對空屋稅增加豁免類別討論並不順利,不同黨派市議員各持立場,還有市議員出言暗指有人不尊重市議會,令討論氣氛一度充滿火氣。由於天色已晚,又有多名登記發言的市民在現場等候,有市議員提議將議案延至下星期二討論,得到所有市議員一致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