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礦機買家追幣少爺12萬
【明報專訊】曾拍片指「錢係可以從天而降」、涉策劃深水鶧牧髒遛的「幣少爺」黃鉦傑,繼涉嫌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被捕後,上周五(15日)遭市民入稟區域法院,追討12.5萬元購買「挖礦機」貨款及相關存倉費用。
入稟狀顯示,關姓原訴向被告黃鉦傑及「幣少集團有限公司」,追討5部「IPFS-FILECOIN Mining Machines」虛擬貨幣挖礦機的貨款,合共12.5萬元,以及由今年1月19日至今的有關存倉費用。
民主黨財經政策副發言人袁海文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他參與協助原訴處理今次入稟,另已接獲超過20宗有關報稱遭「幣少爺」詐騙的求助個案,金額由2萬至逾100萬元不等,事主年齡由約20至49歲,包括從事金融、會計、物流、資訊科技等專業人士,亦有剛畢業的學生和退休者。袁又稱,將繼續協助各事主追討,包括採取法律行動及報警,其中超過10人已報案及落口供,案件列作懷疑詐騙,由商業罪案調查科跟進。
【案件編號:DCCJ7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