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團體批舉證難鼓勵私煙 學者:已取平衡
【明報專訊】全球對電子煙及加熱煙的規管五花八門,其中新加坡嚴厲至禁止食用及管有,香港則禁售不禁食,有關注團體及醫生擔心會增加舉證和檢控難度,並鼓勵私煙銷售;但有學者認為香港的建議是取了平衡。
衛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主管封螢說,電子煙含有一級致癌物甲醛、引起呼吸道問題的丙二醇、引致上癮的尼古丁等,長期吸食會增加患心肺疾病和癌症風險;加熱煙則含煙草並會釋出致癌物和一氧化碳、焦油等。
學童吸食增55%
全球30地區禁售
有關新吸煙產品在港愈趨盛行,根據統計處2018年4月發表報告,本港約有5700名15歲或以上者習慣每日吸食電子煙,與2015年同類調查少於1000人的數字比較增加逾5倍。吸煙與健康委員會調查顯示,2017/18年曾使用電子煙的小二至小四學生,較2016/17增加55%。
美國面對相同的學童健康威脅,迫使美國政府出手規管。全球有約30個地區禁止賣電子煙,包括巴西、澳門、泰國等,新加坡更禁止加熱煙、電子煙和草本煙的使用和管有;丹麥、法國、德國等地容許出售,惟設有最低購買年齡限制。港府提出對另類吸煙產品的規管建議,禁止其入口和銷售,但購買和自用為由的管有則未有禁止。本身是醫生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認為,沒有禁止吸食是留下空白,可能鼓勵較多人走私或用其他不正當方法購買加熱煙或電子煙。
「禁電子煙大聯盟」成員、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說,要證明「為製造、售賣或分發」而管有電子煙會出現舉證和檢控困難,「如果一個人聲稱整個貨櫃的貨都是自用,不打算出售,私下有熟客才出售,要如何舉證和檢證呢?」林擔心無法證實賣家有下一步行動就無法執法,法例形同虛設,促為管有另類吸煙產品數量設上限,若超過上限,毋須證明意圖便可執法,以防有人購入大量產品準備出售。
醫學會副會長林哲玄及港大公共衛生學院副教授何世賢均贊同「禁售不禁食」。何稱現時法例建議取了平衡,不應懲罰吸電子煙的年輕人,指禁止入口、售賣等能令貨源愈來愈少。
對於「禁售不禁食」,食衛局副秘書長(衛生)阮慧賢昨日在記者會上解釋,不希望將吸食另類煙草產品的人變成罪犯,也不希望條例成擾民措施,相信修例能令有關產品不能在香港流行。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