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寄居善信仙遊後 變牟利場所 佛堂被佔辦龕場 主人入稟促遷
【明報專訊】西貢井欄樹慈蔭精舍的擁有人稱,有人多年來霸佔佛堂用地,營辦違規的骨灰龕生意及牟利活動如「觀音借庫」,更設立印有已故影星石堅照片的墓碑,飼養秋田犬看守。擁有人入稟區院申請禁制令,要求使用精舍的佔用人交還物業、不得再進入佛堂範圍,以及在28日內移除所有骨灰龕設施。
慈蔭精舍位於西貢井欄樹
記者昨到慈蔭精舍報稱的地址觀察,發現重門深鎖,沒有牌坊顯示精舍名字,從高處可見佛堂內養有數頭狗,並裝有閉路電視。
原告為慈蔭佛堂有限公司,被告依次為余力維、江凱嵐(又名江淑儀),及未獲授權佔用涉事土地的其他人等。
入稟狀稱,原告的4名創辦人在1963年獲發政府土地牌照,在西貢井欄樹建築及營運慈蔭精舍,牌照列明佛堂範圍不可設有墓碑及骨灰龕。在1968至2003年間,慈蔭精舍提供住宿予年老信眾入住,在1996年起任命黃錫鴻管理佛堂。佛堂最後一名宿友於2008年逝世,原告為答謝黃的長期服務,容許黃一直居住並打理佛堂,惟黃於2009年在原告不知情下,擅自利用慈蔭精舍作商業登記,與次被告江凱嵐、即「順裕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的股東,一同入股首被告擁有的「龍山禪苑有限公司」,3人在慈蔭精舍開展骨灰龕業務。
稱被告拒遷 原告反被逐
原告於2010年揭發事件,黃隨後離開慈蔭精舍,惟首及次被告不肯離去,亦拒絕停止營辦骨灰龕事業,更在佛堂飼養數隻秋田犬看守。
首被告於2011年在佛堂內設立「龍生寶殿」,以舉行牟利的「觀音借庫慈善增運晚會」,參加者須付費存入次被告擁有的順裕公司銀行戶口。
原告指多年來力勸兩名被告離開佛堂,徒勞無功,去年2月發現佛堂藏有寵物骨灰龕,以及印有已故影星石堅照片的墓碑。原告更被驅逐離開,後來向地政總署投訴但不受理。
辦「增運晚會」 售「棺木釘手鐲」
原告又發現,兩名被告以佛堂名義開設facebook帳戶,以宣傳各種牟利活動,並兜售「棺木釘手鐲」。兩被告更計劃下月再度舉行「觀音借庫」活動。
【案件編號:DCCJ64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