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判商實驗室12人涉造假 污點證人:鐵柱代大橋石屎測試
【明報專訊】港珠澳大橋的石屎磚壓力測試結果早前被揭發涉及造假,12名土木工程拓展署外判商實驗室技術員早前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同案早前已認罪的實驗室技術員以污點證人身分供稱,若實驗室人員未能按時完成壓磚測試,他們會更改電腦內時鐘的時間,以符合指定測試時段;又會以鐵柱代替石屎磚樣本接受測試。
未能按時測試 改電腦時鐘
案中12名被告,於土木工程拓展署承判商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的小蠔灣試驗所工作。控方早前開案陳辭指出,香港認可處透過認可計劃,要求試驗所按規定程序作測試,符合測試則獲納入「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Hoklas)」的報告。
稱上司曾教改測試時間
早前已認罪、案發時在嘉科任職工地實驗室技術員的吳啟堯(64歲)昨供稱,石屎磚須在特定時段內做壓力測試,才可獲得Hoklas報告證書。若員工未能按時段完成測試,便不能達到Hoklas報告證書的要求標準,僅能獲取一般報告的證書,而後者會列出實驗人員的錯誤,例如石屎磚於非指定時段做壓力測試等資料。吳憶述,其上司高級實驗室技術員麥培盛曾跟他說「不要出這麼多一般報告證書」,亦曾教他更改測試時間。
鐵柱測力達標準讀數便拉停
吳稱,假若員工未能按時作壓磚測試,他們會更改電腦時鐘的時間,再作測試,以符合指定測試時段,再列印測試結果。另外,如員工於指定時段前早了壓磚,原本的石屎磚樣本已被壓爛,他們會以鐵柱或「大力磚」代替石屎磚,置入壓力測試機器,待測試力度達至標準讀數,便拉停手掣,以獲取相近的數據。吳續說,很多人都知道改時間的方法,亦見過同事「改鐘」,包括本案12名被告。
控方問及誰人指使員工改時間,吳回應稱有可能實驗室人員自己改;實驗室技術員發現檢查時間不妥,要求改時間;或高級技術員麥培盛發現人為錯誤,要求改正。
12名被告是嘉科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及助理,依次為謝德禮、余維德、李詠暉、薛家俊、陳銳鏗、姚宇峰、葉德杰、李志勤、吳汶鴻、張嘉明、陳志成和郭文輝。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10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