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一換一計劃降門檻 擁舊車年半可申請 25萬免稅額不變
【明報專訊】政府昨宣布即日起降低購買電動私家車「一換一」計劃門檻,車主由原來要擁有舊私家車連續3年以上,改為18個月;至於舊私家車領有有效牌照,由24個月內須至少20個月有牌,放寬至12個月內至少10個月有牌。環境局長黃錦星上月表示無計劃改變「一換一」計劃,但相隔個多月,政府宣布修訂計劃,黃錦星昨出席立法會會議時,無解釋為何在短期內改變現有政策,只稱目前免稅額水平合理。
政府發言人表示,昨公布兩項有關參加「一換一」計劃條件的修訂,直至計劃2021年3月31日完結為止。發言人表示,除「舊私家車」的擁有車輛年期及領牌年期這兩項條件外,計劃下其他所有條件及申請程序維持不變。
300車受惠計劃反應冷淡
政府於2017年4月取消全數豁免電動車首次登記稅,再於去年3月推出「一換一」計劃。合資格車主如有意換電動車,在銷畟穡p家車後,可獲最多25萬元首次登記稅寬減,惟計劃反應冷淡,計劃生效後至上月底只有321輛獲得部分或全數豁免首次登記稅,佔整體電動車3%。不過,政府上月仍表明無意修改計劃,黃錦星上月12日出席立法會大會時指出,「一換一」是3年計劃,將於2021年檢討,目前未有計劃改變。
事隔個多月政府宣布放寬兩項參加「一換一」計劃條件,包括換車車主擁有舊私家車期限及舊車領牌時間,但首次登記稅寬減額維持25萬元不變。
陳克勤:未提升免稅額 吸引力不大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昨開會討論推廣電動車政策,民建聯陳克勤表示,即使降低計劃門檻,但未有提升電動私家車免稅額,質疑對有心換車的市民吸引力不大;公民黨陳淑莊認為,去年推出「一換一」計劃後,至年底只有300多宗申請,認為政府應檢討成效,並改善現有電動車配套,如充電位不足、部分私人屋苑無法安裝充電裝置等問題。
黃錦星回應,在香港的8個電動車品牌中,有7個品牌的車款幾乎都可獲百分百豁免首次登記稅,認為目前免稅額水平合理,未來數年會再引入更多中下價的電動車款供市民選擇。他又指出,目前香港的混能車及電動車佔全港私家車總數約5%,已較其他亞洲城市多。
電動車協會會長關卓明認為有關修訂變動不大,不足以令車主轉用電動車。他又指電動車最大問題是充電器不足,一些續航力較弱電動車每兩日就要充電,但並非每名車主都有私人充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