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協會:無金錢援助 警自費入稟
【明報專訊】的士司機陳輝旺被警方拘捕時,疑被警員以過度武力制服及押上警車,其後頸椎移位、四肢癱瘓後不治,死因庭裁定其死亡為不合法被殺。警務處長盧偉聰其後被問及會否檢控涉案警員時,回應稱須與律政司開會,尋求法律意見。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表示,涉案警員曾向該會求助,並按程序提供義務律師諮詢。
據了解,此案曾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調查,曾兩度就案件是否屬刑事誤殺罪諮詢律政司意見,其後認為不涉刑事成分,終交死因庭研訊。就死因庭裁決,西九重案組會檢視案件資料及證據,再就是否檢控諮詢律政司。
重案組再檢視案件 再諮詢律政司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表示,林偉榮曾向協會求助,該會按既定程序安排義務律師顧問,給予他1小時的法律意見諮詢服務。協會並無提供金錢援助,相關入稟費用是由林偉榮承擔。
警員申請司法覆核並非罕見,曾有加入警隊17年的警長,在一宗刑事案件受查期間,被揭發未有在警察記事冊記錄其下班時間,及在記事冊的橫線間留下空白位置,最終被降級為警員。他不滿被降級,上月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降級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