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歲翁涉生日狎19歲智障女
【明報專訊】老翁於79歲生日當天,涉嫌在公園向素未謀面的19歲智障女生搭訕,繼而非禮和企圖與她非法性交,被控2項非禮和1項企圖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罪,老翁昨於高等法院否認全部控罪。控方向陪審團表示,他們應考慮被告是生日當天「天賜艷遇」,還是發現「明顯低B的身體,帶上樓梯間玩和滿足自己性慾」。
現年80歲的被告被控於2017年10月15日,於粉嶺住所的大廈升降機內非禮事主X,並於後樓梯非禮和企圖與X非法性交。
堅稱「你情我願」 事主智商6歲
控方開案陳辭指稱,被告於79歲生日當天,於住所樓下公園向素未謀面的X搭訕,後來帶她到粉嶺的屋h,於升降機內用陽具頂X的臀部一下,形容X當時曾搖頭、神情呆滯。被告其後在後樓梯抱紒、撫摸其胸部和企圖性交,又拉紒的手,要求X撫摸其陽具。被告4日後被捕,當時向警方否認強姦事主,承認有摸事主及用陽具「撩佢下面」,「但都冇入到去,而且情G係你情我願」。
控方表示,19歲的受害人智商只有6歲4個月,法律上無能力同意作性接觸,陪審團只要肯定被告知悉,或有理由懷疑X屬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便構成上述控罪。控方又呼籲陪審團考慮被告是生日當天「天賜艷遇」,還是發現「明顯低B的身體,帶上樓梯間玩和滿足自己性慾」。
控方其後播放案發當日的升降機閉路電視片段。片段顯示,被告與X進入升降機後,曾將X拉到身前數秒,其後二人一同離開升降機。法醫報告則表示,X的小陰唇有數處擦傷,傷勢密集,屬一至兩天造成的鈍傷。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1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