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車廂縱火案後 站內禁售火機
【明報專訊】旺角港鐵站大堂昨發生火警,幸無人受傷。其實,港鐵自前年發生1死19人受傷的車廂縱火案後,推出了一系列火警應變措施,包括規定站內商店禁售打火機,以及加強公眾防火教育;另印製安全乘搭港鐵小冊子,讓乘客了解遇火警時的疏散程序。
港鐵在車廂縱火案發生後數周,禁止港鐵站內的商店賣打火機,以減低火警風險。2017年4月港鐵向政府提交縱火案的檢討報告,報告建議加強公眾的防火安全教育,如增加公眾對防火指引及使用緊急設備的認識。港鐵在車站內添置手提滅火筒,並在手提滅火筒擺放位置加裝更顯眼的標示。
港鐵:職員巡邏檢查乘客可疑物
港鐵守則列明,港鐵職員有法定權利拒絕任何攜有危險品或大量物品的人進入港鐵範圍。港鐵附例中的《危險品條例》列出了10類危險品,包括火水、天拿水、噴漆等。本報向港鐵查詢《危險品條例》執行情G,港鐵回覆稱,職員會不時巡邏列車及車站,如發現有乘客攜帶懷疑危險物品,可徵求乘客同意讓職員檢查其物品。港鐵亦印有安全乘搭港鐵的小冊子,讓乘客了解安全指引,有關資料可在港鐵網站找到。本報記者昨在多個港鐵站便利店查詢,都買不到打火機。
2017年2月港鐵列車發生嚴重縱火案件,有精神病紀錄的60歲疑犯張錦輝在車廂內取出一瓶懷疑天拿水的易燃液體企圖點火,多人遭火勢波及燒傷。事件中19人受傷入院,張留醫3個月後,因器官衰竭不治。立法會議員鄺俊宇稱,縱火案傷者至今仍需接受治療,保險索償工作亦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