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餐廳再遭投訴 「三C會」收回自營 信件批外判商一年收入數千萬 會方決定不續約
【明報專訊】本報接獲一份寄予民政事務局的投訴信,投訴位於跑馬地的紀利華木球會(CCC,又稱三C會,下稱「球會」)以象徵式1000元地價租用1.2萬平方米地皮,把4間餐廳外判「生利集團」(下稱「生利」),每年銷售額逾2000萬至5000萬元。投訴信中列載球會發予土地專責小組及民政事務處的意見書樣本,稱會董要求會員及「其家人和朋友」簽署,支持政府「繼續向私人體育會所徵收象徵式地價」。球會義務秘書劉志宏接受訪問時表示,董事會「受壓太大」,今年不再與生利續約,自行經營餐廳。
明報記者 李以莊
信稱收入八成歸生利 雜費球會付
投訴人發予民政事務局的投訴信中,批評球會會董自2004年將餐廳經營權判予生利後,當中的餐飲收入每年2000萬至5000萬,當中約八成撥歸生利,生利於14年來累計約4.7億收入。而其他如裝修、辦事處員工工資以至廚房及冷藏器具等支出都由球會支付。投訴人批評在董事局逾15年的8個會董,利用球會資源縱容生利低成本牟利。
發樣本意見書 游說食客簽名撐體育會
信中詳列多份內部文件。其中,一份由球會義務秘書劉志宏去年8月發予會員的信中,勸說會員向「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及民政事務處發表意見,並虓|員「可邀請您的家人及朋友在表格上簽署」。其中一份去信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意見書中,只有「不同意土地專責小組所提出釋放現時私人體育會所持有的用地以作其他用途」,沒有羅列相反意見,提供3行空位予簽署人提供「其他意見」。
民政局:收5700意見書 逾半屬「格式」
投訴人指出,會董除向會員派發外,亦要求餐廳員工游說「每年約有27萬人次」的餐廳食客、包括非會員簽署。劉志宏接受訪問時承認董事會建議勸說會員、食客及附近居民填寫意見書,共收到525份遞交民政事務局以及651份向提交土地專責小組的意見書,當中只有小部分反對球會佔用會址,球會已將全數意見書交予有關部門及小組。民政事務局表示,就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檢討公眾諮詢共收到約5700份意見書,當中3000多份是以「格式意見書」對建議表達支持或反對。局方正整理及分析,明年公布結果。
會董要簽保密協議 秘書:不簽無後果
投訴信中亦載列去年4月27日的會員大會會議紀錄,有會員批評會董把用地平租予生利牟利。劉志宏稱投訴會員是「放火」,而自己和其他會董則忙於「救火」。投訴人又說,去年6月會董會議通過要求會董簽署保密協議,若有人泄漏資訊將會被處分,投訴人形容做法猶如「女巫狩獵」(Witch Hunt)。劉志宏回應說,保密協議僅為確保投標或涉及財務等敏感資料不外泄,並確保會董暢所欲言而不被公開,重申協議沒有約束力、不簽署亦沒有後果,「當然,如簽署了協議又被發現泄密,那人可能不獲選為會董」。他又透露,由於外判餐廳一事上「受壓太大」,故於今年4月與生利的合約屆滿後,球會會自行營運餐廳。
民政事務局指出,地政總署曾就現時餐廳用途調查及諮詢民政事務局,同意有關餐廳乃體育用途的附屬設施,整體符合相關契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