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涉非禮母女案 黃大仙祠監院:道教診治不涉「性」
【明報專訊】報稱道士的中年漢,涉嫌於8個月間藉詞驅鬼、趕走嬰靈及檢查有否屍毒等,多次非禮一對母女。嗇色園黃大仙祠監院李耀輝博士昨以道教專家證人身分出庭作供,他說道教中沒有被告所稱「奪舍」、「嬰靈」、「玄珠」等概念,又強調道教醫術中所有診治均不涉及「性」。博士又說被告作法用的道教幡「不倫不類」、「普通得上海街都有得賣」、「像家中抹^布」;對於驅鬼之說,博士則謂「對唔住,我唔識做」。
被問驅鬼儀式 「對唔住,我唔識做」
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蓄白色長髮的李耀輝身穿深藍道袍出庭作供。他自1985年加入嗇色園黃大仙祠,道號「義覺」,多年醉心研究儒、釋、道三家,曾數次任刑事案件中的道教專家證人。李曾在警隊服務逾30年,離職前為總督察。他於2011年接受夏威夷世界道醫培訓學院頒發榮譽宗教碩士及博士學位,現為理工大學中國文化碩士課程講師。
李接受控方提問時詳述,一般人成為「法師」前必須考試及獲師承宗派推舉,並在道觀透過法事就職。李續稱,法師要先「設壇」才可施法,但不會選家宅作壇,法師亦不會穿便服施法。
指被告施法用道教幡「像家中抹^布」
控方將被告袁銘權施法時用的道教幡照片呈予李判別,李看過照片後即斥「不倫不類」、「普通得上海街都有得賣」、「像家中抹^布」。被問到道教有沒有驅鬼儀式時,李則稱「對唔住,我唔識做」,又否認正統道教有「奪舍」、「嬰靈」、「玄珠」等概念。
李強調道教不會使用「法力」醫病,只會沿用中醫概念,除針灸外,不會接觸病人身體;涉及「性」的診治乃大忌,違反法規。
56歲被告袁銘權被控7項非禮及1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DCCC 17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