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子公司全資擁有 後轉手離岸公司 港註冊Skycom涉違美禁運 孟晚舟曾任董事
【明報專訊】控方昨在法庭上稱,華為於2009至2014年透過香港註冊公司Skycom和伊朗交易,違反美國和歐盟禁令。翻查香港公司註冊處資料,Skycom中文名稱為「星通技術有限公司」(下稱星通),華為曾透過子公司全資擁有星通,後將全數股權轉讓予離岸公司,而孟晚舟則於2008至2009年出任星通董事。
1998年香港成立 2017年9月解散
資料顯示,星通1998年5月在本港成立,2017年9月解散。兩間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的離岸公司,在2007年將星通全部股份轉讓給華盈管理,而華盈管理當時由深圳市華為投資控股全資擁有,而孟晚舟正是華盈管理的秘書。同年11月,華盈將星通股份再次全部轉予毛里求斯註冊的離岸公司「Canicula Holdings」,惟孟晚舟本人於2008年2月起出任星通董事,直至2009年4月才離任。
孟晚舟辭任星通董事後,申報持內地護照的胡玫出任星通董事。路透社曾於2013年報道,胡玫擁有華為的公司電郵,並出現在華為內部電話冊中,又指華為一直擁有星通,並曾於2010年出售價值1300萬歐元(約1.16億港元)電腦設備給伊朗,違反美國的制裁措施,惟當時華為否認與星通有關連。
香港科技大學經濟學系兼任教授雷鼎鳴昨在商台節目中表示,中國智能手機、電子支付等科技項目發展超越美國,5G的發展亦十分快速,華為作為5G技術領域的主要供應商,每年投入研發的金額龐大,約為整個英國研發開支的三分之一。他認為,美國要求加拿大扣留孟晚舟,目的是打擊華為在5G領域的發展,減低對美國的威脅。雷鼎鳴料中美之間的貿易衝突將持續20至30年,港商應作最壞打算,避免將業務過分集中於歐美,應分散投資及轉型發展,否則處於夾縫中的香港只會成為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