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將遞解出境 終身不得入境美國
【明報專訊】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在美國非法持有彈藥,聯邦法院20日判決刑滿獲釋,孫安佐將被遞解出境。聯邦檢方表示,孩童不該囤積或接觸槍砲彈藥,父母與監護人應做第一道防線。
18歲的孫安佐3月被控恐嚇開槍掃射在賓州就讀的高中,遭警方逮捕,警方之後從孫安佐的寄宿家庭起出手槍、十字弓和超過1600發子彈。辯護律師強調,孫安佐囤積的子彈是為打靶準備,與在校恐怖威脅無關。
位於費城的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上午開庭,承審法官昆諾斯(Nitza I. Quinones Alejandro)判決孫安佐刑滿獲釋(time served,即刑期等於宣判有罪前被告在押時間),並下令沒收孫安佐非法持有的彈藥。
孫安佐雖獲判服刑期滿,但因學生簽證已失效,等候遞解出境期間,仍須待在美國移民單位拘留中心。孫安佐未來幾天將從費城的聯邦拘留中心,轉移到賓州約克郡的國土安全部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拘留中心,約4至6周後遞解出境,終身不得再入境美國。
聯邦檢察官麥史文(William M. McSwain)傍晚在新聞稿中表示,賓州東區聯邦、州和地方執法單位將繼續合作,防止悲劇發生,並對抗恐怖主義與暴力威脅。
他說:「防止孩童接觸槍械,家長與監護人應做第一道防線。任何孩童都不應在隱瞞家長或監護人的情況下囤積彈藥、接觸槍枝或其他危險武器。每位家長都應參與、並積極了解子女生活情況,這是他們對子女和整體社會應負的責任和義務。」
昆諾斯上午在庭上向孫鵬、狄鶯說,不用為孫安佐犯錯感到愧疚,此事純粹是因孫安佐不成熟,不了解言語威脅的嚴重性。昆諾斯認為孫安佐基本上算「未成年人」,需要成長,希望孫安佐獲釋後能更成熟,因為父母無法永遠保護子女,必須讓子女知道犯錯就要承擔後果。
賓州德拉瓦郡檢察官柯普蘭(Katayoun M. Copeland)認為,孫安佐擁有超過1000發子彈,並威脅開槍掃射學校,屬於「邪惡計謀」,若沒有及時阻止,孫安佐可能犯案並造成大量傷亡。孫鵬、狄鶯上午到場旁聽,步出法院後面對媒體採訪,兩人不願多談。孫鵬僅向緊追不捨的記者說:「各位辛苦了,謝謝。」
孫安佐6月4日在賓州德拉瓦郡中級民刑法院就恐怖威脅罪認罪,法官判處4至23個月徒刑,並同意假釋交付ICE。聯邦機關隨後指控孫安佐以非移民簽證在美國非法持有彈藥,孫安佐8月28日在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出庭認罪,全案今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