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求刑3年 少年性侵犯判兩周 200人集會促「恐龍法官」辭職
【明報專訊】逾200人昨日舉行集會,抗議法官對一名北溫少年性侵犯只判處監禁兩星期。
該案在2016年2月28日,一名北溫少年被指在一家溫哥華夜店的廁所間隔內性侵一名年輕女性, 她傷勢嚴重,一度被列作危殆。涉案少年雖然罪成,但法官只判刑監禁兩個星期。
該判決引起很多人不滿,網上已經有人蒐集到數百個簽名,要求判刑法官Paul Meyers辭職。
施襲者作案時只有16歲,面對的性侵致傷(aggravated sexual assault)以及武力禁錮(forcible confinement)兩項控罪成立。在該案發生之前的幾個月,他性侵另一名少女的指控也被判定成立。
昨日有超過200人在溫哥華市中心的法院樓群前舉行集會,指摘法官對施襲者,而不是受害人更具同情心。
主審法官Paul Meyers指出,量刑時考慮到施襲者被社群所孤立,又不能與其他同學一起自高中畢業。法官也考慮到,雖然保釋條件十分苛刻,但該名少年一直沒有違背條款。
檢控官原本要求法官判處最高刑罰,也就是監禁三年;判刑後究竟會否上訴,目前仍未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