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華夫妻分居 公堂爭產 高院判兩人賣豪宅還債
男嫌女揮霍 女嫌男濫藥
【明報專訊】大溫地區一名憑經營駐賭場銀行櫃員機致富的40歲男子,與41歲妻子婚後生活極盡奢華,擁有多輛名貴房車和多隻勞力士(Rolex)手表,最終卻因男嫌女花錢毫無節制、女嫌男濫藥而在前年分居收場。卑詩最高法院日前就妻子向丈夫民事申索作出判決,認為兩人必須立即賣掉現由妻子和兩名孩子居住的本那比豪宅以支付兩人各自因揮霍而欠下的債務,並認為丈夫在申報資產和收入時「報細數」。
主審法官沃克(Paul Walker)形容作為應訴人的丈夫FW為一名成功商人,在1996年開展自己的生意,成立「ABC有限公司」為零售商提供駐場櫃員機,其中最大客戶是低陸平原某大賭場,佔去ABC的六成收入。
判決書形容作為原訴人的妻子LW與FW的關係,指LW從事辦公室行政工作一段時間後毅然出來創業,在溫市基斯蘭奴(Kitsilano)經營日光浴廊,每年收入至少60萬元。兩人在2006年10月互相認識後一見鍾情,只六個星期後就決定飛往美國夏威夷舉行花費7萬元的豪華婚禮,並買下一隻時值2.5萬元的鑽戒。LW在第二段婚姻後不久賣掉日光浴廊,待在家中專心為丈夫管理部分財務,並為FW誕下兩名孩子,現年分別11歲和10歲。
判決書又指,兩人在婚後生活繼續奢華:兩人除在2013年以130萬元購入本那比一幢城市屋(2017年11月估值為207萬)外,亦以樓花方式在2012至2014年期間購入溫尼辟兩幢柏文單位和溫哥華奧運村兩幢柏文單位;他們一家所住的本那比豪宅內有家傭服侍,並有多部奔馳(Mercedes Benz)房車、各自珍藏多隻勞力士手表(合共總值7萬元),以及LW珍藏的多件名貴手袋(總值1.1萬元)和珠寶首飾。除此之外,兩人多次豪遊美洲和歐洲多國,出入高檔餐廳用膳,各自進行多次抽脂、體態塑形和牙齒美白等治療。所有費用由FW支付,同時FW給予LW每月2000元家用。
法官指出,FW與LW婚姻觸礁的最大原因,是男方不滿女方開銷毫無節制,女方同時不滿男方濫藥。兩人在2016年11月分居,然而仍住在同一幢本那比豪宅內,只是丈夫住在低層一個面積較小的房間。
FW在分居後報稱因為需要經常抽時間處理訴訟事宜,難以兼顧業務,因此損失佔去其公司六成收入的賭場生意,收入頓然大減。FW亦在分居後從與妻子開立的聯名銀行戶口提取1.3萬元以應付妻兒開支;他在2017年2月開始每月給錢妻兒,但在同年3月卻停止向妻子給錢,在同年6月停止向兩名年幼孩子給錢,而且大大降低妻子信用卡的信用額,禁止妻子從部分銀行戶口提取金錢。
LW在民事申索中表示自己需要在來年初攻讀教學助理證書課程以便重投職場,要求追回FW在分居後理應給付妻兒的費用,並要繼續給付有關費用,同時要求FW讓妻兒繼續住在本那比大宅。
法官考慮到FW在損失大客戶後收入大跌,無力支付自己和妻子的所有費用和債務,於是決定要求兩人立即賣掉本那比大宅套現以償還債務,同時認為LW理應在今年9月重投職場從事行政工作。
另外,法官信納LW代表律師提供的證據,認為FW隱瞞部分資產及收入,其所報稱的年收入11萬元不符事實,最後決定,估計FW的年收入為19萬,按此向LW繳付每年3萬元費用,支付妻兒的醫療保險費用,並要把退稅款項分一半給LW,也要按照其所擁有的名貴房車和手表估值、把等於估值一半的金錢給予L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