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茜︰以前做記者一?飯
【明報專訊】李茜早於上世紀70年代加入TVB,曾擔任編劇與監製,又在浸會大學電影學院任高級講師,近年是自由撰稿人。《是咁的,法官閣下》她由編審到編劇一手包辦。數茜姐早年參與的作品,包括《輪流傳》、《過客》、《抉擇》及《播音人》等經典作。
她加入TVB前曾在《明報》當記者。她說︰「我在《明報》實習,後來成正職記者,初時被派往採訪法庭新聞,我一蓿漲的。做了兩年半時間,當記者的訓練我好珍惜亦多謝,人生閱歷豐富了。記得當年《風雲》有一場法庭戲,吳孟達強姦黃杏秀被審判,法律顧問譚惠珠看了初稿說法庭不是這樣的。輾轉將這場戲交給我寫,而順利過關。後來我離開傳媒工作,因為鍾意寫故事,當時電視台開拍長劇有很多機會,愈寫愈有興趣。」
入行要考驗意志力
茜姐離開TVB後往進修,後來在浸大電影學院教書。看到新一代熱愛這行業,茜姐卻替他們感辛苦。她說︰「想當年我入行是電視輝煌時代,好多機會。現在想入行要考驗意志力,看能堅持多久了。我的學生有些仍捱緊,李安也捱了6年沒有工作。堅持到底的可能守得雲開,但亦有在浮沉。若放棄的有很多選擇,最終要看個人目的。若有家庭背景支持沒有後顧之憂的,絕對值得堅持,若要負家庭擔子,真的好難堅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