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駐溫哥華總領館就「大麻合法化」問題發出「提醒」,再次提醒領區內中國公民、廣大留學生,繼續避免接觸或使用大麻;中國公民在乘搭國際航班時切勿在行李中藏匿或夾帶大麻。總領館又指出,在「合法化」之後,使用及藏有大麻,仍然有很多機會陷入法網。
繼中國駐多倫多總領館在前日就大麻問題發出公開信後,中國駐溫哥華總領館昨日也發出「提醒」,指出在本年10月17日,加拿大正式實施休閑類大麻合法化。「在此,我館鄭重提醒領區內中國公民,特別是廣大留學生,為了保障自己的身心健康,請繼續避免接觸或使用大麻。千萬不要誤以為大麻在加拿大是『合法』的,從而為所欲為。因為加拿大從聯邦到省市政府都對大麻推出了更加嚴格的監管。」
「提醒」又剖析加拿大的相關法規,指出在「合法化」後,仍然有很多機會陷入法網,導致嚴重後果:
一、加拿大聯邦規定,一個18歲或以上的成年人可以持有30克乾大麻,同時也可以分給其他成年人最多30克的大麻。一個成年人可以在一個住所(注意:即使一個住所有一個以上的成年人,也只能按住所而不是人頭來算)種植最多四株大麻;而這些大麻的種子必須是由有執照的生產商提供的。所有的大麻必須從省一級政府指定的供應商那裏購買。違反上述任何一條,都會構成刑事犯罪。另外,向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出售或分派大麻是嚴重的犯罪行為;其最高刑期可達14年。攜帶大麻出入加拿大海關,不管攜帶者是否成年,不管攜帶的量是否在30克以內,也不管攜帶的大麻是自己合法種植還是從指定的零售商處購買,都構成犯罪。同時,聯邦政府也通過立法加大了對毒駕的打擊。
二、不列顛哥倫比亞省(也譯作卑詩省)《大麻管制及許可法》規定,購買、銷售及吸食大麻最低年齡為19歲,成人在公共場合最多可持有30克大麻,所有禁煙區域皆禁止吸食大麻,學校範圍及車輛內禁止吸食大麻,家居範圍最多可種植4株大麻。違反相關規定的處罰包括罰款2000至10,000加元、入獄3個月至1年等。
三、現行大麻監管法規對在加拿大居住的中國公民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因為根據加拿大「移民及難民保護法」要求,一個外國人一旦有了刑事犯罪記錄,對他的遣返程序就會啟動。也就是說,一個在加拿大讀書、訪問或工作的外國人(包括加拿大永久居民),如果因為違反聯邦政府對大麻的監管法規而被刑事起訴並被定罪,產生刑事犯罪記錄,那麽該當事人就很有可能被遣返。
四、需要特別強調的是,雖然加拿大已經實施「大麻合法化」,大麻目前仍是聯合國禁毒公約規定的嚴格管制品,在絕大多數國家攜帶、吸食大麻仍屬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57條明確規定大麻屬於毒品,在中國境內非法種植、持有和使用大麻是違法行為。加拿大聯邦法律亦規定攜帶大麻乘坐國際航班屬違法行為。請乘坐國際航班的中國公民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切勿在行李中藏匿或夾帶大麻。
總領館最後再次提醒領區內中國公民、廣大留學生:「繼續避免接觸或使用大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