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獨居柴灣興華h的八旬老婦,早年中風並患上腦退化,無法自理。她疑因水電用量過低及曾在兒子家暫住,今年3月被房屋署指濫用公屋,遭下令收回單位。老婦的兒子日前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認為房署未有考慮母親的狀G,要求法庭頒令推翻房署的決定。兒子昨向《明報》表示,母親記憶力每G愈下,他又不幸患癌,令他曾帶母親搬離單位數月方便照顧;其妻則斥房署「為何連80歲的婆婆都要趕走」。 房署:據一般打擊濫用原則處理 申請人梁瑞清由其兒子謝志強代為入稟,答辯人為香港房屋署。房屋署發言人回應指出,申請人的個案是依據一般打擊濫用公屋行為的原則處理。若租戶非經常持續居住於公屋單位,違反了租約規定,房署可向租戶發出通知書,租戶亦可在15天內提出上訴。 母曾中風無法自理 患癌子帶返家住數月 任職保安的謝志強與妻子昨分別接受本報訪問,謝憶述母親於2012年中風後,因右後腦爆血管,令表達能力受影響。至前年母親記憶力每G愈下,無法自理,曾弄至自己滿身排泄物,近日連他的名字亦記錯。不幸的是,2016年謝確診患鼻咽癌,需接受手術及化療,無法上班。 2017年9月,天氣愈見寒冷,他便決定帶母親返其西環的家暫住數月,方便照顧。同時,他亦希望日後能一家人與母親同住,便向房署申請換屋。房署收到申請後,到興華h的單位家訪,他當時有承認母親暫搬離單位,但承諾今年3月前會搬返興華h。 用電少 房署上門不應門 對於房署認為單位電器過少,謝指是因為母親不懂使用。另外,母親因活動能力有限,十分害怕有壞人,故不會開門予陌生人,導致房署指摘她不應門。謝曾就本案申請法援但被拒,他明白一旦敗訴,將須支付昂貴的訟費,但仍想試一次,「如果社會咁無天理,要趕人走我都無辦法」。 謝妻則指丈夫現陪母親住在興華h,「無理由要佢(謝母)自己一個?鶣袢它滿v,一旦敗訴,謝母或許要搬到其西環的家住,惟空間有限,謝母只能睡在沙發上。 申請方在入稟狀指出,今年3月收到房署通知,認為謝母濫用公屋,要求她交出單位。謝母由兒子代表提出上訴,惟被駁回。申請方認為,房署未考慮謝母的身體狀G,及沒有理會兒子的解釋,是程序不公。 【入稟編號:HCAL23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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