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少量大麻被定罪 聯邦擬簡化洗底程序
【明報專訊】加新社周二獲得的消息稱,聯邦政府將於休閒大麻合法化的當日,同時宣布簡化過往因擁有少量大麻而被定罪者申請赦免洗底的程序。迄至周二為止,擁有不超過30克大麻者,可被罰款不超過1000元及入獄6個月。
曾因擁有大麻被定罪的個人,在5年後可向加拿大假釋委員會(Parole Board of Canada)申請洗底。但631元的申請費及等候時間,令某些有犯罪紀錄的人難以清除案底。
新民主黨司法評議員蘭金(Murray Rankin)最近在國會提出一項私人法案,要求清除與擁有微量大麻相關的犯罪紀錄。該黨黨魁駔勉誠(Jagmeet Singh)周二更進一步,要求自由黨政府立刻行動,刪除數千因擁有微量大麻而被定罪人士的犯罪紀錄。
知情人士透露,聯邦政府周三的宣布不會刪除大麻犯罪紀錄,而是簡化目前申請洗底的手續。這種做法並不會刪除犯罪紀錄,但能令當事人更易找到工作、旅行並對社會做出貢獻。
在周二舉行的簡報會中,聯邦官員告訴記者,內部的討論聚焦於加速赦免申請的速度,而非全面大赦。他們指出,全面大赦所需的文件都儲存在各地法院,聯邦政府及假釋委員會不易在短時間內取得。
迄至周二,大麻仍屬非法產品。聯邦官員在簡報會中表示,凡在周二及之前進入法庭程序的大麻相關指控或個案,在合法化後仍可繼續進行。
大部分與大麻有關的起訴都是由聯邦檢察官處理。為了公共利益,處理這些案件的聯邦檢察官也可選擇不予起訴而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