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問青年曾撐港獨改立場後能否從政 林鄭:入政府工作可證不再挺港獨
【明報專訊】曾明言不支持港獨的工黨劉小麗日前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決定引起爭議。特首林鄭月娥昨被問及若年少時支持港獨,是否代表改變立場也不能從政,她回應稱選舉主任會視乎證據而定,舉例若加入政府工作後再從政「證據便很明顯」,有泛民質疑其說法違反公務員「政治中立」原則。林太又稱就《基本法》23條立法屬憲制責任,惟目前未有時間表,會審時度勢、找正面方法落實。
昨日出席無邦q視節目《講清講楚》,被問到若有年輕人曾支持港獨,長大後因認為港獨不可行而改立場,是否仍不能參選時,林鄭月娥強調選舉主任會留意其言行,並按證據而定,她舉例若有關的人大學畢業後,入政府工作一段時間再從政,「這樣證據就很明顯」。主持人追問其說法是否代表若有關的人加入建制派便可參選,林太澄清「並沒有這樣說過」,只是舉例說明選舉主任在某些情?下要看證據。
劉小麗批林鄭巧言令色
至於有指「自決」或只是生活上的自決,不代表支持港獨,林太則稱要視乎什麼情?下採用「自決」二字、令人信納並非指向「港獨」。
對於林太說法,劉小麗批評對方「巧言令色」、「不負責任」,質疑要加入政府必然有品格審查,「就是向政府下跪的人」。她說法官區慶祥曾在判辭表明,應視乎參選人在提名期時的言行,惟現時已非看政綱決定取消資格與否,「已經不是講道理」。
黃之鋒:違公僕政治中立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表示,林太稱若加入政府工作或能參選的說法,可謂完全違反公務員政治中立原則;並舉例即使像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年初曾參選立法會新東補選被拒的劉鬖J,公開宣稱改變政治立場,最終卻仍無法參選,認為這種「招安、收編」策略不會奏效。
稱23條不能長期不做
另外,林太在節目中表示,香港有憲制責任為基本法23條立法,雖然回歸21年來香港未有好時機落實,但不能長期不做。她強調現時尚未有立法時間表,政府內部亦未啟動有關研究,但她會審時度勢,找正面方法落實。她又自言能成為特首是很大的榮譽,亦是其公務生涯最後一個任務,故在憲制反港獨、抑或民生開拓經濟等方面均絕不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