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修例 「再教育中心」合法化
【明報專訊】新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在時隔1年半後,前日通過修改《去極端化條例》並即時生效。修改後的《去極端化條例》,新增備受外界關注的「政治再教育中心」的相關內容,以立法的形式,讓新疆設立「政治再教育中心」合法化。
新疆的《去極端化條例》去年3月29日經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通過,同年4月1日執行;時隔1年半後該條例即被修改。條例表示,為遏制和消除極端化,防範極端化侵害,實現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根據中國《憲法》、《反恐怖主義法》、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修改「集中教育」字眼
新條例主要新增3項內容,包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設立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等教育轉化機構和管理部門,對受極端主義影響人員進行教育轉化,做好去極端化工作」。
另外還修改了兩個地方,包括第十四條中,把「實行個別教育與集中教育相結合」,改為「實行個別教育與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教育相結合」。
聯合國此前指控新疆有百萬名少數民族被關在「政治再教育營」,但北京一度否認。不過,在9月底的聯合國大會上,外長王毅並沒否認「再教育營」的存在,表示這是中國政府為反恐、負責任所做的必要措施,強調「新疆2000萬民眾感覺到了安全,因為到了晚上可以安心睡覺了。不會再受到暴力恐怖主義的襲擊了。這是中國政府為老百姓做的好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