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湖北武漢33歲的姚姓男子今年2月在輕軌站(類似輕鐵)企圖自殺,於約44分鐘內導致軌道交通停駛,約30萬乘客滯留,周邊交通癱瘓,警方共接獲19次報案。姚男當時雖然被警員救下,但近日被武漢漢陽區法院裁定「尋釁滋事」罪名成立,判刑1年6個月,緩刑2年。這是內地首宗因揚言跳輕軌自殺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而被追究刑責的案件。 癱交通44分鐘 阻30萬客 《武漢晚報》報道,2月8日下午4時46分,時值收工時間,姚男在武漢軌道交通1號線友誼路站的月台欲跳軌輕生。警方和消防接報趕至現場,但勸阻不果。至下午5時半,姚正在打電話時,兩名警員乘其放鬆警惕,進入軌道後分別抱住他的腰部和腿部,成功將其救下。 雙方僵持期間,1號線斷電停運超過40分鐘,沿線32個站點、6個換乘站約30萬乘客滯留,友誼路站下方路面方圓兩公里內嚴重擁堵,交通一度癱瘓,警方一共接到19次相關報警電話。而姚看到圍觀者聚集、塞車嚴重時,還給家人發信息稱「要成網紅了」。 姚男事後被捕,他供稱欠下逾6萬元人民幣債務,自覺愧對父母妻兒,精神壓力特別大,遂產生輕生念頭。對於自己的行為,姚指「蠻愚蠢,非常後悔」。 當局:不聽勸阻放任後果 檢方指控姚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且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應受刑罰。漢陽區法院一審裁定罪成,但考慮到姚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且當庭自願認罪,因此從輕判處緩刑。武漢軌道交通管理分局副局長楊明表示,姚男是觸犯「尋釁滋事罪」中的「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他拒絕接受勸阻,主觀上「有實施尋釁滋事行為的意圖並希望或者放任侵害社會秩序後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