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昨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稱新蒲崗景泰苑三間提供裝修服務的工程公司及兩名工程公司負責人,將屋苑生意以「分餅仔」形式編配顧客,更聯合訂立價格相近的裝修「套餐價」,涉違反《競爭條例》;今次亦是競委會首次就公營房屋單位裝修聯合定價而對個別人士提出訴訟。
兩主管同被控 同案件首次
案中申請人為競委會,根據入稟狀,答辯人依次為金光工程有限公司、聯合金輝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豪景工程有限公司、金輝工程主管陳金水及豪景工程主管林保旺,競委會要求施加罰款及取消其中一名主管的董事資格令。
今次是繼去年8月競委會入稟指稱觀塘安達h一期有裝修服務承辦商瓜分市場及合謀定價後,向審裁處入稟的第二宗同類型個案,亦是首次向有關行為的個別人士提出訴訟,安達h的案件將在11月開審。
入稟狀指稱,房署按裝修承辦商制度,邀請上述3間工程承辦商在2017年6月至11月進駐景泰苑,住戶可選用3間中任何一間,或自由選擇市面其他裝修公司。房署有向承辦商說明,不能瓜分生意。
按樓層分工 拒洽非編配客戶
景泰苑只有一幢大廈,競委會發現3間承辦商私下同意分配該廈32層內857個單位的生意,3間公司分配1樓及2樓的個別單位裝修,而3樓以上樓層按層數分由各公司做裝修,如金光工程負責5、8、9、12、15、18、21、24、27、30樓,而聯合金輝則負責4、7、10、13、16、19、22、25、28、31樓,剩餘樓層單位歸豪景工程負責。
如有非該公司負責樓層的住戶前往接洽,該公司拒絕洽談,並轉介至自行分配的公司跟進。3家公司在5個月內共為176個單位裝修。
單張排版相同 差價200元
另外,競委會發現3家公司的宣傳單張排版和設計一模一樣,僅列出的10項工程,每項工程價格只相差約200元,涉協調定價。
此外,金輝工程主管陳金水涉準備及分配單位、籌備印刷宣傳單張,工作證更被發現附有上述分配安排列表。另一被告林保旺為豪景工程於景泰苑的主管,涉提供公司裝修套餐價格予陳金水,?員工記錄獲分配裝修單位及指示作跟進。
競委會表示,有公眾投訴後發現此案,該會行政總裁冼博崙希望提出訴訟阻嚇,「即使是個人,只要從事合謀行為,就要預期面對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