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黃腳雞 女子囚兩年半
【明報專訊】青年去年到酒吧消遣,與一名女子搭上,將她帶回家發生性行為,青年事後被「捉黃腳雞」,遭女子勒索6萬元。青年拒付款後,其私家車被淋「起漆水」。女子否認控罪,經審訊後昨被裁定串謀勒索及刑事?壞罪成,判囚兩年半。辯方求情時指現為美容師的被告受「網絡公審」,承受額外心理壓力。
求情稱遭網絡公審
控方指出,被告游祖怡(23歲)曾有兩次「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案底。辯方求情稱,被告審訊期間被傳媒拍下外貌並大肆報道,現職美容師的被告亦因此被停薪留職。辯方又稱,報道刊出後被告在網上受到「公審」,已上寶貴一課,「重犯機會是零」,請求法庭考慮被告額外承受的心理壓力。加上事主沒有實際金錢損失,故請求輕判。
法官裁決時稱,本案涉及一對一證供,只有事主和被告知道案發經過,因此事主提供的電話錄音成為關鍵。而錄音引證了事主的說法,摧?被告的證供,包括聲稱遭強姦的說法。
法官:事主電話錄音成關鍵
被告事發後曾在電話中相約事主見面,其作供時解釋因希望事主親眼看到求醫單據並支付診金及藥費。法官指若被告認為事主是強姦她的壞人,求診後發送單據給事主要求付款便可,亦可免卻再次見面的尷尬和痛苦。而被告不介意與事主再次見面,故認為被告沒被事主強姦;反之,事主被勒索後主動報案,若他心知自己干犯強姦罪,應不會主動報案,故信納被告沒有被強姦。
法官又稱,事主在電話中表示不願付款後,被告向他說「你知唔知其實你招惹鱈坐H啊?」,明顯在提示事主早前收到的威嚇付款電話。法官認為被告是伙同第三者恐嚇事主,要求事主付款6萬元,否則用刀傷害和指控他強姦。
至於刑事?壞罪,法官指事主的汽車被?壞後,電話錄音顯示被告曾對事主說「隻色靚唔靚啊?唔鍾意下次可轉第二隻色」,反映被告默認親手或聯同他人?壞事主的汽車。
【案件編號:DCCC 11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