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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蘭蘭稱曾經恐懼「回家」。(央視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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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湯蘭蘭首發聲:不可能誣告父母

湯蘭蘭案上訴程序告一段落,10名被告包括其父母都被黑龍江高院駁回上訴。湯蘭蘭在接受央視電話訪問中直言,事件是她的「傷口」,不會為此作出誣告,更何況「是我的母親,是我的父母,我怎洛i能去冤枉?」

湯蘭蘭透露,在2008年10月3日,她曾經拒絕與其中一名被告,即母親萬秀玲一同回家,「怕回家」,原因就是恐懼,「如果我回去,我可能每天都會遭受各種不堪的事情,就是強姦輪姦這種。」湯蘭蘭又指,她一直強迫自己忘記這些童年經歷,但至今都仍然記得所有性侵者的名字。湯蘭蘭坦言,成年後回想起這些事,會覺得這些性侵者「禽獸不如」,而她並沒有冤枉任何人,「我敢為我的話負法律責任。」

此外,案件審判長孫觀宇亦表示,湯蘭蘭從14歲報案起,直至今次申訴,均堅稱沒有誣告陷害任何被告,陳述的事實亦基本穩定一致,「我們也尋找不到湯蘭蘭誣告陷害各被告人的任何動機。」

另一方面,黑龍江高院回應了較受公眾關心的案件疑點,當中包括有最受矚目的各被告是否曾遭刑訊逼供。法院透露,11名被告中,9人都是主動供認犯罪,例如湯蘭蘭父親湯繼海在到案當日第一次被訊問就已供認犯罪,其餘部分人則在看守所被羈押期間先後供認犯罪。

此外,各被告當時被分別羈押在4個看守所,各看守所當時均有為他們進行體檢,檢查結果均無外傷。而多數被告在首次推翻供詞時,均未有提及被刑訊逼供,又或表明未有受到刑訊逼供,且供詞分別是由多組多名偵查員或檢察員取得,全部皆有各被告的親筆簽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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