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年輕醫生涉於屯門醫院接受培訓期間,用手機在病房內偷拍女病人胸部,被控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及一項未經醫院內病人同意拍攝錄像影片的交替控罪,案件今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4日再訊。屯門醫院發言人表示,涉案醫生非屯門醫院的醫生。 報稱為醫生的被告楊崢(26歲)昨獲准以4000元保釋候訊。控罪指出,被告本年2月8日在屯門醫院康復大樓病房,目的在於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即一部iPhone 6 plus手提電話。交替控罪則指出,被告於上述地點及日子未經醫院病人同意拍攝錄像影片,把其容貌勾劃出來。 「當時正參與培訓課程」 屯門醫院發言人透露,被告在涉案時正在醫院參與培訓課程,強調被告並非屯門醫院醫生。據網上資料顯示,被告於2015年取得香港大學內外全科醫學士學位。 【案件編號︰TMCC18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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