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島名校去年揭發3名男生涉嫌偷拍女同學更衣,校方報警,案件昨開審。3名學生涉嫌成立「偷拍行動部」群組討論偷拍,校方其後在一名學生的雲端儲存內,發現44條在校內課室及更衣室偷拍的片段,教師供稱查看影片時憑片中男生的眼角,及有人「攝鏡」入內而鎖定學生身分。辯方質疑訓導組教師威迫男生招認犯案,力指校方以「警察也不容許的方法」查問,又將涉事學生留在校內書房逾2至3小時,要他們寫完「口供紙」才可吃飯及如廁。 辯方:寫完「口供紙」方准如廁 3名不足16歲男生,被控6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第三被告早前已認罪候判,首、次被告昨於少年法庭受審。控方傳召女副訓導主任作供,她供稱於去年3月24日早上獲悉,有3條偷拍女同學更衣的影片在雲端帳戶內曝光,她立刻告知校長和訓導主任,並與訓導主任一同到更衣室查看,但未見有隱藏鏡頭。她在查看有關片段時,認出貌似首被告的人,訓導主任遂找首被告問話,首被告當場招認,並登入雲端帳戶讓主任下載偷拍影片。 無搜查令用首被告電腦 控方依靠涉事男生的招認為證據,惟辯方反對並質疑此證據的呈堂性,稱男生是在威迫利誘下招認。辯方稱,訓導主任利用學生信任和教師權威,不告知首被告其書面或口頭招認日後或交予警方,作為刑事案證據,亦拒絕他由家長或社工陪同,兇惡而且怒視首被告,強制要求他登入雲端帳戶,讓老師下載逾40條偷拍影片作證據。辯方續說,訓導組此舉無疑取代了警方的調查角色,在沒有法庭頒搜查令下,便使用首被告的電腦,對他極度不公。 教師:次被告認放GoPro試位 另外,訓導組教師供稱,當日接獲訓導主任指示,把有該雲端帳戶檢視權限的5名學生帶往校內書房,禁止各人談話及須分開坐,要求他們在「口供紙」上寫出所知偷拍事件的內情。主控官聞言笑稱:「學校會有口供紙?」該教師稱,該紙只是給家長參看,以了解學生在校情G,而次被告在「口供紙」上寫了幾行字,承認有試過在更衣室設置GoPro攝影機試位,但沒有真的拍攝,只負責上載短片,但目前所有影片已刪除和沒備份。該教師承認,因次被告寫得太少,茈L多寫一點。 老師稱按訓導主任指示 辯方盤問時表示,學生在書房逗留了2至3小時,有人曾要求上廁所和吃飯,卻遭訓導老師回應「寫完(口供紙)才可以」,質疑是否要寫到教師滿意,才會把學生放行。該老師即反問辯方,是否學生只寫一個「無」字都要放他走,又稱他有告知訓導主任全部學生已寫完「口供紙」,但對方不肯放學生離去,他只按指示做事。 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700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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