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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馬逢國昨日就事件會見傳媒,並應記者要求,展示當日「涉事」的髮型造型啫喱,承認對機場保安的容量及容器理解不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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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是飛機師的公民黨議員譚文豪批評,馬逢國的行為是濫用立法會議員身分,違反民航處規定,「強行帶違禁品」上機。(鍾林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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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爭論期間提及議員身分 違規帶髮膠上機拒從保安 馬逢國道歉

【明報專訊】港區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馬逢國本周一在機場離港時,攜帶容量超出規定的髮型造型啫喱,機場保安人員要求他棄置,有報道稱馬懷疑「撻朵」表明立法會議員身分,並在多番擾攘後終獲准攜帶啫喱上機。馬逢國昨日回應時承認曾就事件與機場保安爭論,指當時認為自己並無錯,故「據理力爭」,強調並非有意為難保安人員,如過程中為當日人員帶來不便,他表示歉意。

保安放行遭紀律調查

不過,馬逢國攜造型啫喱過關,或令機場人員受罰。機場保安有限公司指出,經初步調查發現,涉事職員在處理過程中「沒有確切執行」機場航空保安程序的相關規定,放行該物品,已按既定程序展開紀律調查。

否認自稱認識機管局行政總裁

《蘋果日報》昨日報道,馬逢國日前離港時,手提行李中有一支容量200克的髮型造型啫喱,超出容量100毫升規定,報道指馬表明立法會議員身分,再經多番擾攘終獲准帶同上機。

馬逢國昨回應稱,當時「可能有一句」提及當時「自己作為議員都好關心飛行安全」,又否認自稱認識機管局行政總裁林天福,藉此向職員施壓,他指當時安檢職員稱自己「最高級」,他「可能說了一句機管局最高級是林天福」,但並無表示自己認識林天福,絕非向保安施壓。

用剩不足20毫升 以為符合規定

馬逢國表示,是次事件是基於對容器和容量的理解不一致,指自己一直理解,乘客可攜帶不超過100毫升的液體登機,而當日他攜帶的髮型啫喱只是用剩不足20毫升,故認為符合有關規定,「我當時唔知(規定),我認為我啱,所以我據理力爭」,並非有意為難保安人員,如過程中為當日人員帶來不便或對他們造成壓力,他表示歉意。

機管局發言人指已向機場保安公司跟進事件,並督促機場保安公司在執行相關保安規定時,必須嚴格遵從香港國際機場航空保安計劃。發言人補充,林天福並不知悉事件。民航處表示已要求機場管理局提交報告,並確保所有旅客的行李符合相關規定。

譚文豪:馬涉違機管局附例

本身是機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批評,馬逢國濫用議員身分「強行帶違禁品」,他會去信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機管局跟進。他指出,馬的行為已涉嫌違反《機場管理局附例》第18條,即故意妨礙或干擾任何獲授權人員或獲授權人,執行附例委予的職責或權力。譚表示,任何人都應遵從民航處的規定,而馬逢國身為議員,更應尊重自己的身分,「任何人都應以同一標準遵守同一條法例」,而非為自己方便就「帶頭違法」。

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說不清楚實際情况,不便評論事件對錯,但認為若馬逢國與職員理論時提及「自己是立法會議員」身分,會易被聯想行使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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