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1間非牟利迦南幼稚園,5年間繳付1610萬元專利費,惟本報翻查公司註冊處資料,卻找不到幼稚園列明的收款公司;而持有該商標的公司則由迦南榮譽校監林薇任董事及唯一股東。 名稱相似公司 稱收入多自捐款 根據迦南11間非牟利幼稚園的財務報告,幼稚園需向「CANNAN」的商標持有人繳付專利費,並註明有關費用由「Cannan Education Organization Limited」收取,用途包括但不限於推廣教育的慈善用途。不過,記者未能在公司註冊及商業登記中找到該公司,只能找到一間名稱類近的擔保公司「Cannan Educational Organisation Limited」,中文名稱則為迦南教育機構有限公司。 惟翻查迦南教育機構的財務報告,並無提到有專利費收入,其主要收入主要為捐款,以2015/16年度為例,該機構收到約240萬元捐款;不過同一年度,11間迦南共繳付約589萬元專利費。 知識產權署資料則顯示,「CANNAN」及「迦南」的商標均由私人公司「萊億有限公司」擁有,該公司聲稱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之一為教育。查冊資料顯示,萊億唯一股東及董事為林薇,她同時是迦南幼稚園的榮譽校監及迦南教育機構的董事之一。 葉建源﹕不花在教學 違資助原意 教育界議員葉建源指出,學券計劃的資助由公帑支付,教育局有責任做好把關,現在卻出現監管問題,「有幼稚園有專利費開支,到底是否用政府給幼稚園的資助?如果並非用政府資助,那筆費用由誰去付?」他擔心一旦資源被不當地轉走,而未有用於改善教學質素,便有違資助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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