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女子涉嫌向廉署報假案,誣陷多名警務人員在處理她涉及的販毒案時貪污,被廉署控告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黃穎芝,30歲,涉嫌向廉署誣陷多名警員處理她涉及的販毒案時貪污,被控妨礙司法公正,以及一項「向廉署人員作虛假報告」的交替罪名。控罪指出,黃女去年4月17日至今年3月4日期間,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包括於去年4月去信廉署,虛假地指控元朗區特別職務隊的警務人員,就去年1月在天水圍一間酒店搜獲危險藥物一案,接受賄賂而釋放一名男子,並韋y證據指控她在該案件中販運危險藥物。 黃女又被指於去年兩度告訴4名廉署調查員,她對有關危險藥物全不知情,亦與案件毫無關連,並涉於去年兩度向廉署提供被釋放男子的身分資料。交替控罪指出,被告涉嫌於去年5月2日向兩名廉署調查員指稱,元朗區特別職務隊的警務人員,與該名男子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就上述搜獲危險藥物一案韋y證據,指控她販運危險藥物。案件押後至7月5日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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