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利用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作其他用途是短中期供應選項,諮詢文件以佔地最大、有172公頃的粉嶺高球場(圖)作例子。被問及會否與民政事務局正檢討相關契約政策有衝突,黃遠輝昨稱,民政局的檢討是契約政策,逐一檢視各私人體育會對體育發展的貢獻,但小組是從土地供應的角度出發,兩者命題上沒有衝突。(鄧宗弘攝)
放大
 
重置葵青貨櫃碼頭和在碼頭上蓋發展均是公眾諮詢的概念選項,諮詢文件指出,重置方案可騰出約380公頃市區土地作其他用途,遷移碼頭後,可提供契機以提升港口基建設施。另有建議指出,若難以搬遷碼頭,可考慮在佔地279公頃的碼頭上蓋加建平台建屋,但需確保碼頭持續運作不受影響。(鄧宗弘攝)
放大
 

其他新聞
曾蔭權案 上訴押後判 控方﹕陪審裁定曾說謊 無空間解釋
20年前車禍截肢 20年後車禍喪命
疏忽照顧案 報告揭女童多處褥瘡四肢萎縮
內地生考DSE入八大 教局﹕不佔資助學額
衣櫃藏屍被告 內地與新女友誕子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公私營合作發展農地選項惹爭議 釋官私勾結疑慮 倡設獨立監察

【明報專訊】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報告的短中期建議中,包括利用私人持有的新界農地作公私營發展,引來外界質疑會否構成利益輸送,小組主席黃遠輝建議成立獨立機構處理,釋除官商勾結疑慮。對於具爭議的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契約用地),小組建議社會可考慮釋放個別用地作其他用途或遷置個別設施,有經營者表明反對。

報告中提到,現時大型發展商共持有不少於1000公頃新界農地,面積相等於全港公私營房屋(撇除鄉郊居所)總面積四分之一,認為開發農地將有利房屋供應。報告提出若以《收回土地條例》須先確定土地有「公共用途」才能收回,有一定困難,建議透過公私營合作發展模式開發農地,而政府須負擔基建支援成本,包括道路、水務、防洪設施等。

地產商早前開腔歡迎與政府合作發展︰新鴻基上月指手上有3幅土地適合作首置上車盤,根據資料,新地持有逾1000伙的元朗錦田長春新村,以及涉1300伙的沙田香粉寮項目,已獲城規會批出作住宅發展。而另一地產商琣a涉及近800伙的大埔蕉坑項目,去年10月亦獲城規會通過以公私營合作概念發展。恆地在另一擬發展地段南生圍項目,因濕地保育問題,多年來未獲城規會批准申請,集團去年表示可將項目500伙公營戶增加至1000伙,以促成公私營合作。琣a副主席李家誠昨表示,若商業上可行會支持合作。

對於如何釋除官商勾結的疑慮,土地供應專責小組黃遠輝建議政府可成立獨立機構,以社會認可的機制確保公帑及基建投入可換回一定比例的公營房屋單位。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則認為,報告以確立土地有「公共用途」有困難為理由不建議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予人質疑政府處理該批農地「暗示是作私人用途」,予人偏袒商界的觀感,並指即便有獨立機構處理亦未能釋除官商勾結疑慮。

本土研究社:未能釋疑慮

小組報告亦觸及契約用地。報告指出,本港有27幅契約用地由私人體育會持有,佔地約341公頃。小組建議社會可考慮釋放個別用地作其他用途,或遷置個別設施。報告以社會熱議的粉嶺高球場作例子,指球場佔地172公頃、鄰近港鐵站,若局部發展,可以把球場32公頃興建4600個住宅單位;若全面發展,整個球場可提供1.3萬個單位,容納3.7萬人並提供1.2萬個就業機會。經營球場的香港哥爾夫球會及紀利華木球會回覆本報查詢時表明反對政府收回土地。

明報記者

(土地大辯論)

 
 
今日相關新聞
公私營合作發展農地選項惹爭議 釋官私勾結疑慮 倡設獨立監察
高球場納供地選項 球會:不敢苟同
琣a:倘商業上可行 會支持公私合作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