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放大
 
負責研究的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助理總監彭嘉麗(右二)表示,調查由2013年起進行,5年來新聞自由指數從未及格,形容本港新聞自由情G「不樂觀」。
放大
 

其他新聞
時事議題﹕死無葬身之地
時事議題﹕綠色殯葬新趨勢
時事議題 答題指引
時事漫畫﹕中美貿易戰
綠色透視﹕郊野公園邊陲地建屋爭議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概念點對點﹕新聞自由 公眾評分 5年新低

【明報專訊】香港記者協會(記協)2018年4月11日公布「2017年香港新聞自由指數」。調查於2018年1至2月間委託港大民意研究計劃電話訪問1033名成年市民,記協並向520名新聞從業員派發問卷,研究公眾和業界過去一年對新聞自由的評價。以0至100評分,公眾人士的評分為47.1,是自2013年有調查以來最低;受訪的新聞從業員評分則為40.3,較2016年升0.9分,但仍低於50分的及格水平。

公眾被問到傳媒批評中央政府及大財團有所顧忌是否普遍時,評分分別為3.8分及4.3分(10為滿分,愈低分愈普遍,下同),均按年跌0.3分,是所有項目中跌幅最多;至於批評特區政府有顧忌的普遍度評分為4.4分,按年跌0.2分;而業界對上述3項評分均上升,依次按年增0.1分、0.3分、0.2分。記協主席楊健興估計,公眾認為傳媒批評中央及大財團有顧忌的情G趨普遍,導致整體評分下跌,另過去一年京官及建制派多次提及港府應為《基本法》23條立法,令社會憂慮新聞自由收窄。

■概念教室

新聞自由(freedom of press)

《基本法》第27條列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傳媒有監察政府、報道社會真相、揭露濫權和不公義的功能,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外的第四權。新聞自由是傳媒和新聞從業員享有的自由,表現在「接近、採訪、報道與傳遞」等方面,令他們可不受干預和威脅地監察社會,為社會事務提供不同視角,給予大眾充分知情權。

[通通識 第515期]

 
 
今日相關新聞
概念點對點﹕新聞自由 公眾評分 5年新低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