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舖中舖」售酒 非卑詩酒可上架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議會前日批准修改附例來容許雜貨超市能以「舖中舖」形式來售賣酒類。溫市府指,相關的具體政策及指引會在5月初呈議會,通過後料最快可在5月14日開始接受店舖的申請。
卑詩省府在2015年改例容許雜貨店以兩種模式賣酒,一款是直接放在店內貨架上,另一款是「舖中舖」。前者有限制只可賣卑詩產品,但讓顧客可將酒經店舖一般的收銀櫃台付錢;卑詩現有逾10個社區的雜貨店以第一款形式賣酒。
溫市議會去年通過改革市內有關賣酒的附例,其中修訂包括讓雜貨超市可賣酒,但市議員反對只可出售卑詩葡萄酒的模式,選用「舖中舖」,因此市議會要修改附例,將這種零售空間新用法包括到有關附例中,市議會並於前晚在公聽後通過相關修例;而舖中舖模式是指店內設立一個專賣區,收銀也是在專賣區內,跟其他貨品分開收銀。雖然溫市雜貨超市快可選擇賣酒,但它們需先通過審核和仍然要符合省府的相關規例,包括設「舖中舖」的超市需與其他酒舖或有賣酒的零售商距離最少一公里,以及店舖最少有1萬平方呎大。
連鎖超市集團Overwaitea Food Group酒類總監Steve Moriarty表示,顧客可直接從貨架取貨的模式是較合理,其集團暫未有意引入溫市府建議中的模式。他說,顧客較支持賣卑詩葡萄酒,他亦不肯定顧客有否對舖中舖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