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本護照只報旅遊不提公幹 華漢漏報曾居國家被拒移民
被指「失實陳述」 5年內禁來加
【明報專訊】一名中國公民﹐申請移民加拿大。在填寫個人曾經居住過國家的表格時﹐遺漏不少地方,最終被發現。加國駐香港總領事館移民部官員認為﹐這人對此的解釋不合理﹐其行為構成「失實陳述」﹐拒絕其移民申請。男子為此申請司法覆核﹐不獲聯邦法院法官接受。
這個王姓中國男子﹐於2015年10月申請愛德華王子島省提名計劃。作為申請內容的一部分﹐他必須填寫一份「補充信息」(5562表格)。這個表格要求他將過去所有出國去過的地方﹐全部填上﹐包括﹕旅行、培訓、公幹或經商等等。
他填寫了4次旅行﹐新加坡、東京﹐加拿大(2次)。另外﹐他宣稱﹐曾經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沙特阿拉伯、英國居住過。
為此﹐加拿大駐香港總領事館移民處於2016年7月﹐給他去信﹐要求他就每個居住超過6個月的國家﹐提供當地警方發給的無犯罪記錄。
該男子回信說﹐他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工作﹐沒有超過半年﹐因此他無法在當地取得無犯罪紀錄。
總領事館再發信給他﹐要求他提供一份經過公證的中國護照複印本。該護照內有他前往聯合酋長國的簽證、出入境記錄等。
漏報曾到中東非洲國家公幹
到2016年12月20日﹐王姓男子提供了中國因公護照的公證過的複印本。這本護照證明﹐他的確沒有在聯合酋長國居住過。因此他的確不需要提供相關的無犯罪記錄。但是﹐從這本護照中卻可以看到﹐他去過許多地方﹐但都沒有在填寫5562表格時提及。被他漏掉的國家是﹕巴林、尼日爾、乍得、法國、阿爾及利亞、喀麥隆和伊拉克。
2017年1月3日﹐總領事館再次給他去信﹐通知他如果被發現有失實陳述的問題﹐他可能在今後5年中被拒絕進入加拿大。
王姓男子對此表示﹐他發生誤解﹐以為5562表格要求填寫的是因私護照上記錄的外國旅行﹐而不包括因公護照的內容。「歸根結柢」﹐移民是私人的事情﹐和我服務的公司沒有關係」。他之後再次填寫和交付了5562表格﹐內容包括了他2本護照內記錄的所有旅行。
但移民官員並沒有接受他的解釋。官員認為﹐5562表格清楚地寫明﹕所有的出行情況。因此認為該男子直接、間接地提供失實材料﹐或者是隱瞞了有關他個人歷史的實質性內容。為此決定不接受其移民申請﹐而且他在未來5年中不能進入加拿大。
該移民官員的決定﹐曾經由第2位官員進行測評。第2位官員支持原來的認定。法官認為﹐本案的唯一問題﹐是確定上述移民官員的決定是否合理。
審理中﹐法官注意到移民官員無法接受王姓男子的解釋﹐因為5562表格上的字眼非常明確﹐而該男子因公護照上反映的都是出國公幹。他沒有不填寫申報的理由。
法官同意﹐移民官員得出的結論說﹐由於該男子沒有全部報告其所去過的所有國家﹐總領事館可能據此評估其背景﹐而給他發出永久居民簽證。因此這個男子的失實陳述是實質性的。
法官為此決定﹐駁回黃王的司法覆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