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情殺案男生冷靜上庭未申保釋 控盜竊下月再訊
【明報專訊】19歲男生疑在台灣殺死女友後潛逃返港,因盜用女友信用卡提款被捕,他被控兩項盜竊罪及一項處理贓物罪,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沒有保釋申請,其間須繼續還押。主任裁判官錢禮一度向辯方詢問,被告有沒有任何家人到庭旁聽,辯方回答沒有。
辯方﹕未有家人到庭旁聽
被告陳同佳(19歲)昨被押解上庭,他身穿藍色毛衣及黑色外套應訊,神情冷靜。他聆聽法庭書記讀出3項控罪後,均回答:「明白。」控方隨即表示,反對被告的保釋申請,辯方表示沒有保釋申請,並放棄每8天覆核保釋申請的權利。法庭書記繼而再向被告解釋他的法律權利,被告表示明白。案件押後至4月12日再訊,
贓物涉女友提款卡相機手機
報稱為學生的陳同佳被控於今年3月13日,在香港某處不誠實地收受某些相信是贓物的貨品,即一張屬於潘曉穎的提款卡、一部相機、一部手提電話,及台幣2萬元,上述物品為潘曉穎的財產。陳同被控於今年2月21日至23日期間,兩次在鑽石山荷里活廣場一部自動提款機,分別偷竊1萬元及8500元,上述為潘曉穎的財產。
據報,20歲的潘曉穎與陳同佳為情侶,二人上月到台旅遊,其後潘失蹤,在港親人本月5日報警。台灣警方根據本港警方提供的資料,日前在竹圍捷運站後方草叢尋獲潘的遺體,但遺體已腐化為骨,陳疑在台灣殺死潘後獨自返港。
【案件編號︰KTCC5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