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3.08
    星期四

持假香港護照「逃出」中國 瀋漢被疑講假申難民遭拒
官指難民局未明中國出入境規定 發還重審

[2018.03.08] 發表
圖為聯邦法院。

【明報專訊】一個瀋陽農民﹐因徵地問題和政府衝突﹐於是出錢給予蛇頭購買假香港特區護照抵達多倫多﹐申請難民。他自以為帶足了身分證件﹐但聯邦難民局卻稱無法辨認真偽﹐為此拒絕其難民申請。農民向聯邦法院上訴﹐要求對該決定進行司法覆核,獲得法官准許重審。

瀋陽劉姓農民稱﹐2014年10月﹐他和鄉親接到政府的徵地通知。但政府給予的徵地價錢比市價低得多。劉聲稱他於12月前往當地政府﹐要求公平補償。但被警察拘捕﹐並警告他如果再來﹐就要打死他。

他聲稱被拘押了6天,期間曾心臟病發,其後6個月才康復。到2015年2月﹐土地正式被徵收了。劉稱由於失去唯一生活來源﹐他曾考慮過自殺。2015年6月﹐他去北京。在一處政府門外扯旗抗議﹐希望引起官員注意。但是他看到公安局的人來到﹐於是逃走。他後來躲到一位朋友家中。他太太告訴他﹐公安局給他留了字條﹐稱他犯了誹謗政府罪﹐要他自首。

同年7月﹐他付錢給蛇頭﹐把他的姓名和生日告訴對方。蛇頭為他辦了一本假造的香港特區護照﹐護照上有加拿大簽證。他於10月23日離開中國﹐經過香港抵達多倫多。當年12月向加國申請難民。

申請難民期間﹐他提交了各種文件,包括戶口簿、2014年他被中國警方扣押的拘留證、2015年公安局傳召他的文件、政府徵收他的土地時的評估報告、一份於2000年7月簽訂劉可以在該土地上種田30年的農村土地合約、土地徵收通知、土地徵收賠償通知、2015年6月6日他從瀋陽前往北京的火車票、2012年他受傷的一份醫療證明、他受傷的相片,以及劉的結婚證書。

還有一份劉的居民身分證。已被邊境局沒收﹐也同樣列為證據。難民局認為﹐本案最大的問題是﹕劉的確實身分和可信度。

難民局最大的疑點﹐是劉可以使用假護照前往香港。難民局用他們自己編訂的「國家文件匯總」(National Documentation Package)發現﹐中國的邊境進出檢查已經電腦化。因此劉竟然可以使用假護照而通過中國的邊境檢查﹐使得他們認為劉的證詞非常不可靠。

但是聯邦法庭的法官卻細心地分析說﹐劉使用護照去香港並非以中國居民身分﹐而是以香港居民身分出境。

法官稱﹐「國家文件匯總」,中國居民去香港需要使用護照。但沒有說到香港居民從大陸回港需要使用什麼身分文件。因此武斷說劉使用假護照不能去香港﹐就缺乏證據支持。

此外﹐法官指出﹐難民局對於中國「出入境許可」證的分析﹐沒有提及人們如果是過境香港到其他地方去﹐他們不需要出示「出入境許可」證。提交給聯邦法庭的「認證法庭記錄」中有一份文件﹐劉在這份文件中表明他是過境香港前往多倫多。劉提供的宣誓證明也稱﹐多倫多是他的目的地。

法官為此指出﹐在這份法庭紀錄面前﹐難民局有關中國出入境系統適用劉的見解﹐如果沒有更多解釋﹐就顯得不夠充分及不夠清晰。

「如果他以中國居民身分過境香港﹐他就不必出示「出入境許可」證。如果他作為香港居民進入香港﹐國家文件匯總沒有講明除了香港特區護照﹐還有什麼文件可以返港」。

法官又指難民局未考慮其他文件作為參考申請人的身分,只集中於護照及「出入境許可」的問題而作出不信任的判定。法官判決﹐將申請個案發還另一個小組進行重新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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