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光復香港」頸巾聽審 王婆婆裁藐視法庭
【明報專訊】前年農曆年初二旺角大衝突,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動等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於開審前已遭法官頒令禁止進入法庭旁聽的六旬婦,被指頸巾上有「光復香港」的標語,遭法官直接裁定藐視法庭罪成,押後至3月29日判刑,其間獲准保釋,但不得再旁聽該案審訊。六旬婦在庭外指法官未有給予她機會解釋,她根本不知道「衣飾上印有字句會被視為違反命令」。
散庭叫口號 遭禁入庭聽審
人稱「王婆婆」的王鳳瑤(61歲)早於案件開審前,已因在已散庭的法庭內叫口號,被法官彭寶琴頒令禁止她進入法庭聽審。
前日背包掛字條 官頒令禁展示標語
王婆婆前日在屬於法庭延伸的法院大堂觀看直播時,再被指展示標語,再遭彭官頒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法庭範圍內展示任何標語,違者或觸犯藐視法庭。當時王婆婆的背包上掛有「釋放政治犯」及「拒絕赤化香港」的黃色字條,及戴上寫有「光復香港」字句的頸巾。
月底判刑 禁入法院旁聽暴動案
直至昨日早上,再有保安以字條通知彭官,指王婆婆展示標語。彭官隨即要求王婆婆進入法庭,彭官見王婆婆的頸巾寫有「光復香港」字句,便指王可能已違反法庭前日頒下的命令,及構成藐視法庭。王婆婆表示好混淆,亦不清楚頸巾上有何標語。彭官再指王婆婆自行戴上頸巾,必定知道頸巾上有什麼標語。
彭官再問王婆婆是否需要請律師,王婆婆稱自己是「低端婆婆」沒有錢。彭官即打斷王婆婆發言,指「本席已裁定鬫麻け曭k庭鵀甈陛A裁定罪名成立,M家只係考慮判罰問題」。王婆婆指需時考慮會否聘用律師,彭官將判刑押後至3月29日,其間批准王婆婆保釋,但不得再旁聽暴動案審訊,包括在法庭外的直播範圍。
王婆婆:沒機會解釋
王婆婆在庭外表示,她前日被保安指其背包上掛有標語,故她昨日已將標語遮蓋。她前日亦有戴同一條頸巾到庭,但從來沒有人告訴她衣著亦違反禁令,故令她感十分混淆。她稱若然知道衣著亦屬違反禁令,她不會戴蚗V巾到庭。她指法官沒有給予她機會解釋,亦沒有控罪書等文件,即使早前法庭的命令,亦沒有副本給她。被問到是否知道被裁定什麼罪罪成,她指「我諗係藐視法庭罪N,完全唔知邊條法例」。
【案件編號:HCCC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