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加軍性別歧視欺凌性侵 多宗集體訴訟 渥京求和解
【明報專訊】聯邦政府決定﹐就多宗軍人集體訴訟案庭外和解。原訴人指控加軍普遍有性不檢點行為、種族主義﹐以及性別歧視。
加拿大廣播公司《新聞》(CBC News)報道﹐國防部長石俊(Harjit Sajjan,圖)周五發表聲明﹕「我宣布政府與多宗集體訴訟案的申訴人同意﹐停止目前法律程序﹐多宗集體訴訟案件代表加軍士兵﹐事涉性不檢點行為、種族主義、騷擾及歧視。由此開始協商﹐可能在庭外和解這類事情。」
政府律師要求終止集體訴訟﹐辯稱政府「沒有私人法定關照職責﹐給加拿大部隊個別士兵安全和零騷擾工作環境﹐或制訂政策﹐防止性騷擾或性攻擊」。
根據去年12月底遞交聯邦法庭的文件﹐政府律師辯稱﹐政府沒有義務「制訂政策﹐防止性騷擾或性侵犯﹐《加拿大人權法案》已禁止那些行為」。
本月初有人查詢﹐怎麼看那些律師的庭辯﹖總理杜魯多說﹐那些言詞「令人擔心」。
「我囑咐(司法部長王洲迪(Jody Wilson-Raybould))與律師接觸﹐確保我們辯論事情﹐符合這個政府的理念。」
全國各地有5宗訴訟案﹐全部指控軍中有性基礎的歧視。聯邦法院要裁定這些案件﹐可否列為集體訴訟﹐在今年7月處理。
斯高沙省的一宗訴訟案﹐申訴人羅渣士(Glynis Rogers)堅稱﹐她與其他女兵遭受系統的性別歧視、欺凌、騷擾及性侵犯﹐都是加拿大軍中男性所為。
她的2017年3月申訴狀說﹐聯邦政府侵犯她的權利﹐還有其他集體訴訟成員的權利﹐亦即免受性基礎的歧視﹐那是《權利及自由憲章》第15節保障的權利。
據悉﹐上述指控未經法庭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