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院前秘書長林錫山長期收受遠網科技負責人李承保賄賂,在立院採購電腦等設備時,以泄密、廢標、綁標等方式協助取得標案,再加上被查出擁2億多元的不明來源財產,一審遭重判16年,二審高院2日辯論終結,他為拼輕判在庭上坦承自己受李承保蠱惑,把持不住才犯案。 檢方指控,林錫山藉資訊處標案向網遠科技長期收取回扣及賄款共3950萬元,護航業者李承保順利得標,最後資訊處員工也淪為共犯,林錫山另被查出有2億多元不明財產,因此,包括林錫山在內的13名官商遭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林錫山一審遭台北地院法官重判16年,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合議庭審酌林曾任3屆立委,且擔任逾16年的祕書長,政商關係良好且財力雄厚,因涉貪污重罪,有逃亡可能性,仍有羈押必要,日前再度裁定延押2月,期限至明年2月9日止。 高院2日再度開庭審理,林錫出的辯護律師主張,他的行為只構成違背職務收賄罪,並沒有收受任何回扣或圖利,原審有量刑過重之嫌,林錫山為拼輕判也坦承,自己是受另名被告李承保蠱惑,才會把持不住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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