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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局欠人手 賣方身分無證明 新物業轉讓稅表審查執法難

【明報專訊】省財政廳本周一起採用新的物業轉讓稅表格,要求買家核實並填報賣方的稅務居民身分,有國際稅務會計師認為,新表格無助解決海外投資者的逃稅問題,並質疑加拿大稅務局沒足夠人手進行審查及執法,新例效用有限。

省財政廳表示,更新物業轉讓稅表格,是希望改善整體的稅務公平程度,尤其是減少在本省物業市場出現的稅務詐騙。卑詩省府將會向加拿大稅務局提供蒐集得來的資訊,以進行入息稅的執法及審查。

據區報《Richmond News》報道,於列治文執業的國際稅務會計師弗林(Steven Flynn)認為,新規定的作用有限。他說,雖然省府已更新表格及規定,但在沒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的情況下,新規例仍然維持過去的「信任制度」(Honor System)。

弗林說:「新例並沒有規定賣方提供其稅務居民身分的證明文件,表格上亦沒有要求賣方列出個人稅務編號或社會保險卡(SIN)號碼。基本上如果一個人不能在本國合法地工作,他們是不會取得這些號碼,但仍然能在本地購買物業。」他質疑,加拿大稅務局在沒有這些號碼的情況下,能如何跟進。

至於海外投資者的逃稅問題是否如其他專家所指嚴重,弗林坦言:「海外投資者的逃稅問題絕對存在」。

他說:「如果當局只是要求填寫一張文件來證明,但並沒有什麼後果,那麼他們需要有多誠實?除了賣出物業外,我與加拿大沒有任何關連,我住在其他國家,我知道我簽署了這份文件,是觸犯了詐騙,但稅局要來抓我才行。」

他認為,稅務局的措施並未能打擊一些虛報自己為本國居民的不誠實賣家。

現職地產經紀的前稅務律師舒查特(Arnold Shuchat)認為,加拿大稅務局根本沒有足夠人手進行審計及追查,因此如個案牽涉的對象並非本地人,就更難有資源去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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