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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梅窩鹿地塘村、由村代表李國強以蝕本價賣出的6幅土地正興建丁屋。(郭慶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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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地旁一幅由村民擁有的農地,被發現傾倒逾1.2米高泥頭,規劃署已發警告信及修復令。(郭慶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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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窩有多塊濕地供水牛棲息,有團體擔心村內發展會令水牛失去家園。(郭慶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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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梅窩村代表蝕賣地建丁屋 6買家5人「飛丁」 議員指可疑促查

【明報專訊】本報偵查發現,梅窩鹿地塘村代表李國強於2012至13年間,以蝕本價賣6幅地予6名原居民建丁屋,當中5人屬「跨村申請」(俗稱「飛丁」),所有土地交易均由同一律師行、同一律師Lee Kwok Yung見證簽名。此外,李妻亦有參與該村附近的土地買賣,售地予原居民申建3幢丁屋。城規會文件顯示,3個申請均授權李國強處理,見證律師亦是Lee Kwok Yung。立法會議員兼大律師陳淑莊指現雖沒充分證據顯示有人「套丁」,但形容個案「可疑」,促執法機構介入調查。

明報記者 李以莊

政府提東大嶼都會 梅窩丁屋申請增

據守護大嶼聯盟獲得離島地政處的數據顯示,自前特首梁振英2014年施政報告提及發展東大嶼都會後,梅窩丁屋申請數字上升,2012年及13年分別有0及3宗申請,2014年至16年分別有6宗、14及6宗。

居於梅窩數年的David(化名)相約記者到碼頭附近的餐廳,他進門後顧目四看,再從袋中摸出地圖,「自政府數年前公布發展大嶼山後,附近自然環境被破壞」,David指茬嬰a塘的地圖說︰「他們現在這堙B這堙A興建丁屋。」

有「飛丁」者居澳洲

David所指的丁屋,是鹿地塘村正在興建的6幢丁屋。據土地買賣合約,李國強於2011年以近278萬元,購入「288」地段,一年後將地段分拆。李於2012至13年將6個地段售予6名原居民。地政總署回覆守護大嶼聯盟的信件證實,當中5人為「飛丁」。土地買賣文件亦顯示,購入土地的居民中,5人申報住址均非梅窩,其中1名買家住址在澳洲。

278萬買入 224萬售出

李保留周邊小量地皮,以224萬元售出上述6幅可建丁屋地,較他當初278萬元的買入價少54萬元,以蝕本價賣地。6幅土地交易全由同一律師行、同一律師Lee Kwok Yung簽名作實。其後,有人向地政總署申建丁屋,並於2015及16年全數獲批。記者上月到現場所見,該6幢丁屋已近完工,外觀幾乎一樣。

鹿地塘村附近有人申建丁屋,李國強的妻子都有參與。李妻莫淑芬(Mok Suk Fun, Fanny)於1999年以約70萬元買入鹿地塘「308」段土地 ,其後分拆成3個地段(S.A、S.B、R.P),於1999年及2004年易手。至2008年,李妻聯同歐陽月蘭,於4月1日一天內、以同樣價錢(19.8萬港元),回購S.A、S.B段,並於2014年將兩個地段,以同樣價錢(20.8萬港元)分別出售予兩人申建丁屋。

妻同賣地建丁屋 授權夫處理

另一地段R.P亦已申請建屋。由於該3個地段本為「康樂用地」,若建屋須獲城規會審批。城規會文件顯示,3個申請全授權李國強代理,律師亦同為Lee Kwok Yung,申請於2014年獲批。地政總署回覆查詢時指出,當局現正處理有關的丁屋(註:李妻售出的3幅地)申請,強調申請必須符合屋宇政策和法例要求。

村代表認賣地處理丁屋申請

李國強接受查詢時,承認自己有售出土地予跨村申請的原居民,也承認有份處理該6幢丁屋申請,但被問其妻亦有參與買賣土地時,他以「坐緊船」為由掛線,並承諾會再聯絡記者,但其後記者與李失去聯絡。記者再嘗試致電及發短訊,查詢上述丁屋興建有無違法,均不獲回覆。本報未能聯絡到6名買家回應。

守護大嶼聯盟成員謝世傑表示,由同一村代表處理多項丁屋申請「耐人尋味」,且當中涉多個「飛丁」,促地政處及城規會徹查有否違規。

執業大律師、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一人牽涉9家丁屋興建,再加上蝕讓土地情G「可疑」,她指雖沒足夠證據證明有人「套丁」,但呼籲執法機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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