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昨日發表年報《香港刑事檢控2016》,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提到,去年不少涉及公共秩序及被認為具政治色彩等案件,牽動公眾神經,他強調控方政治中立,不會考慮所作決定對政治有何影響等因素。年報指出,去年立法會內外的暴力案件激增,情G令人憂慮,又強調控方尊重言論自由及集會權利,只有當行為超越權利界限,並有證據支持合理定罪機會,才會建議檢控。
刑事檢控專員 任內最後年報
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的5年聘用合約,將於周五(9月8日)屆滿,故今次報告是其任內提交的最後一份。
年報的序言提到,2016年刑事檢控科處理的案件,極具爭議及棘手,當中不少案件關乎公共秩序、被認為帶有政治色彩,或涉及政府高級人員及易受傷害人士等,因而「深深牽動茪蔡釭滲姜g與聯想」,公眾對有關案件的監察前所未有,部分案件的審訊過程更被逐字逐句報道。
稱公眾對有關案件監察前所未有
楊家雄強調,控方是政治中立,檢控人員行事時,不會考慮個人感受、所作決定對政府等實體在政治上可能帶來的影響、以至傳媒或公眾對有關決定的可能反應。
年報列出數宗與立法會相關的案件,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黃毓民2014年於會議廳,向出席答問會的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擲玻璃杯、以及2015年反《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示威期間,青年葉卓賢及楊逸朗與他人串謀在立法會入口外的垃圾桶放火等。年報形容,去年立法會會議廳內外發生的暴力案件激增,情G令人憂慮。
尊重言論集會自由 越界才檢控
年報又提及去年農曆新年的旺角大衝突、曾健超於佔領運動期間向警員潑灑液體、以及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與《大公報》記者盧永賢在港鐵站內打鬥等案件。報告指出以上案件值得注意,表示影響公共秩序的案件日趨暴力,法院根據案情施以阻嚇性重刑,表明要保護公眾;報告同時強調控方尊重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的權利,只有在行為超越權利界限,並有證據支持合理定罪機會,才會建議作出檢控。
另外,年報顯示,與2015年相比,去年各級法院連同認罪案件的定罪率相若,惟原訟法庭經審訊後的定罪率跌幅最大,由2015年68.8%,下跌約12個百分點至56.5%。至於終審法院,由被告提出的上訴,獲終院批出上訴許可由2015年的5宗增至17宗,而最終上訴得直的案件,則由4宗下跌至3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