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犬追捕爆竊案匪遭刺傷 青少年被控面臨判監5年
(卡加利30日加新社電)一頭卡加利警犬值勤時遇刺﹐涉案青少年被捕﹐當局依據《刑事法》(Criminal Code)中保護執法動物的新條款﹐對被告提出起訴﹐當事人可能面對最高5年刑期。
署理參事警長林斯(Acting Staff Sgt. James Lines)說﹐周日凌晨﹐警員帶領警犬「傑斯特」(Jester﹐圖)﹐到卡加利一所學校處理一宗爆竊案﹐警犬試圖追捕一名青年時﹐頭部被刺多刀。警員還逮捕了另一名青少年﹐兩人均因本案被控。
警犬傑斯特被送往急救獸醫院﹐牠的傷勢有生命危險。不過林斯在稍後的記者會上說﹐警犬的情況有改善﹐傷勢穩定﹐能夠走動。
林斯告訴記者﹐涉案的年輕人也被警犬所咬輕傷﹐但他沒有提供更多詳情。
林斯說﹕「刺傷警犬的犯法者﹐將被依據《刑事法》中新章節﹐第445章檢控﹐那有關傷害執勤中的警方動物。」
《公平對待值勤動物法》(Justice for Animals in Service Act)﹐也稱《夸圖法》 (Quanto's Law)﹐於2015年生效。該法例以愛蒙頓警犬夸圖命名﹐夸圖於2013年因公殉職。
夸圖當年在皇家騎警總部停車場﹐幫助捉拿一名逃犯時被刺死。按照該法例﹐任何人有意殺害﹐或致殘警犬及服務動物﹐可按該法例判處最高5年刑期。若動物死亡﹐最低刑期是6個月。
林斯說﹐「警犬在執法中經常出動。牠們是我們的工具、伙伴﹐牠們經常被派遣﹐參與搜索或抓捕嫌犯。」
警方說﹐傑斯特已任職警犬5年。
林斯不確知﹐牠傷癒後是否能返回工作崗位。
新法適用於所有執法部門、軍隊的服務動物﹐以及服務於具有殘障、特殊醫療需要個人的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