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V. Fitness前董事認欠薪 王炳權罰款20萬
【明報專訊】已結業的連鎖健身中心California Fitness,其母公司J.V. Fitness Limited的前董事王炳權,涉嫌縱容公司拖欠99名員工去年5月至6月間共約114萬元薪金,王早前否認控罪,案件原定昨開審,然而王炳權突認罪,求情稱是因「信錯人」才會入股自己不熟悉的生意,並已償還其中76萬元欠薪。王昨被判罰款20.2萬元和繳付餘下約38萬元欠薪。
早前否認控罪 開審改認罪
被告王炳權(56歲)被勞工處票控101項「沒有在到期日支付工資」罪。他在庭外表示滿意裁決,強調「欠人錢就要還」,更指「過去牬滶捸v。辯方求情時稱,被告自中二輟學成為裝修學徒,其後開始從事裝修生意,每年收入達300萬元。辯方稱,前年12月,相識多年的朋友鄭家達邀請他入股J.V. Fitness,被告當時認為公司有很多分店,大有可為,遂投資5600萬元入股。
求情稱「信錯人」 入股不熟悉生意
辯方續稱,被告其後發現部分星級教練收天價薪金,薪金甚至較他還高,公司長期每月虧損500萬元。被告曾努力尋找「白武士」,多次注資公司達3000萬元,但終要清盤。辯方強調被告未來不會再參與不熟悉的生意,重犯機率低,而被告已償還大部分欠薪,餘下拖欠61名員工的37.9萬元薪金可即日繳清。
涉款逾百萬 99員工受影響
裁判官判刑時稱欠薪罪行嚴重,法庭有責任保障員工權益,雖然是次被告欠薪大部分是數千到萬多元,但各員工的薪金不高,無糧出對他們有很大影響。裁判官又說,被告「信錯人」的求情「有攭_怪」,認為被告13歲起工作,人生閱歷豐富,考慮到他認罪,認為判處罰款合適,強調若他再犯,有可能判監。
根據案情,被告前年12月中獲委任為J.V. Fitness Limited的董事,自去年5月初離任董事,但留任公司行政總裁,負責決策和管理財政,同時亦是公司銀行戶口的唯一授權簽署人,而公司其後未依例支付工資。案情亦透露,被拖欠薪金的員工有逾40人為健身教練,大部分月薪介乎8000至1萬元,最高月薪者2.4萬元。
【案件編號:ESS864-96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