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涉多項欺詐罪的前女教師,出獄後即再犯案,包括訛稱自己是學校教師,上門替學生補習,再在學生家中盜竊,又在應徵補習社時隱瞞案底等。被告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偷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7項控罪,法官要求索取其精神科報告及背景報告,案件押後下月8日判刑。 有前科 出獄後再犯 控方昨指出,被告劉靜兒(33歲)有兩次欺詐和使用虛假文書案底,出獄後不足數月再犯案,手法亦與過往相近。辯方求情稱被告患有強迫症,非常害怕進入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現時精神狀態穩定,希望法官不要索取其精神科報告。 法官表示,被告現仍需服精神科藥物,最近的精神科報告已屬兩年前,若發現被告干犯本案時是受精神病影響,於量刑上會有分別。被告聞言於犯人欄中稱「我唔想入小欖」。法官最終決定先索取其精神科報告及背景報告,還押候判。 7項控罪內容提到,被告訛稱為事主小孩的學校教師,見其子女英文成績不佳,上門為其作功課輔導,其後收取不合理費用,又在事主家中盜取財物;另被告應徵補習社時又隱瞞案底,盜取載有學生聯絡方法的登記冊。 其中一項控罪指出,被告致電其中一名事主,稱是其6歲兒子學校的英文科「陳老師」,見其子英文成績差,上門提供一對一英文補習,事主因不在家,要求被告翌日上門,惟被告卻於掛線後到事主住所,向菲傭稱為補習老師,為事主兒子補習。事主其後發現兒子英文科老師姓周而非姓陳,懷疑受騙,回家與被告對質,被告則辯稱只是「太好心」才提供補習服務。 被告離去後,事主的菲傭發現一個手袋不翼而飛,內有2000元現金、銀行卡及手機。事主其後報警,翌日再收到被告電話要求再次上門補習,警方遂於事主住所附近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DCCC 69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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