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告鄰居建新屋違「限制性契約」
華婦景觀被擋獲賠近11萬
【明報專訊】卑詩沙尼治(Saanich)一名華裔入稟卑詩最高法院,控告住在對街的鄰居違反「限制性契約」(restrictive covenants),興建新屋阻擋其景觀,日前獲判勝訴,將可獲得近11萬元的賠償。
在訴訟中獲判勝訴的華裔居民張莉(Li Zhang,譯音)是中國移民,與兩名子女於2012年移民本國,現時為永久居民,張莉來自北京,以普通話為主要語言,只懂得非常有限的英文。
她在2013年12月以79萬元購入位於沙尼治中部Bella Vista Dr.的大屋,並於2014年2月遷入。據法庭文件顯示,她在購入該房屋前,售樓文件中列出的其中一個賣點就是景觀,因為從窗外望出,可看到海景及山景,而張莉在購入房屋時,附有一份「限制性契約」,列明在其對面的地皮,在未取得張莉的同意前,不能興建任何房屋。
至2015年2月,被告戴維斯夫婦(Ben & Erin Davies)購入張莉房屋對面的一幅地,並打算建造新屋。他們並知悉張莉的「限制性契約」,但沒有在建屋前取得張莉的同意。
戴維斯夫婦最後建成的新屋阻礙了張莉原本的景觀。另外,戴維斯的房屋有一部分,裝有金屬的屋頂,日照反射至張莉的房屋,部分的房間在日間變得很熱。
張莉認為,戴維斯違反「限制性契約」,需要就新屋阻擋其原有景觀賠償,並在2015年6月首先循民事訴訟希望解決事件。戴維斯先後兩度接觸張莉,試圖取得其書面同意,張莉最終需要樹立告示請他們不要接近,只需聯絡其代表律師。
至2016年6月,張莉無法忍受戴維斯房屋金屬屋頂反光造成的熱力。據曾到場的房屋估價員表示,張莉的房屋因此而要承受15.3萬元的物業貶值損失。
戴維斯夫婦認為,該份契約已經作廢,不能行使,而他們在新屋動工前,張莉已經收到房屋的相關草圖一個月,而他們亦不知道需要對方簽名批准。主審法官阿代爾(Elaine Adair)其後駁斥戴維斯誇大已交草圖一個月的事實。
阿代爾認為,戴維斯不應在未取得張莉書面准許前便動工,而且不能漠視「限制性契約」。她並提及被告所建的金屬屋頂表示:「任何人都有權在合法的情況下,改變個人的物業以符合個人需要,但當有關行為會對鄰居構成滋擾,必須要負責。」
阿代爾最終判張莉勝訴,戴維斯需要就違反契約建屋向張莉賠償10.2萬元、金屬屋頂部分構成的滋擾,則要賠償7500元,合共109,500元。
張莉的代表律師哈奇森(Michael Hutchison)指出,當事人在訴訟中獲判勝訴,正好向大眾說明漠視文件和契約,需要承擔後果,法院的判決亦再次確定「限制性契約」在法律上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