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短租房屋附例今秋公聽
派員巡視方法被指不可靠
【明報專訊】溫市議會昨日就監管市內短租房屋的新附例,以大比數通過舉行公聽會,預計最快今年秋季舉行。有反對動議的市議員批評新附例仍然有很多不清晰的地方,認為不應在這樣的情況下舉行公聽會。另外,市府職員表示,執法時只能依靠市民舉報和派員監察各個短租平台的活動,指派員巡視的做法並不可行。
溫市議會昨日首次討論有關監管市內短租房屋的新附例議案,建議只容許自住物業用作短期出租,並需要房東事先領牌,而所有非自住物業包括後巷屋、獨立地庫等第二套間(secondary suites),則一律不可短租。此外,短租平台需要代市府向租客徵收最多3%的交易稅,用作支付新附例的行政及執行費用。
根據市府報告,今年4月全市共有5927間透過網上出租的短租房屋,較去年6月時的5353間多約1成,當中82%都是透過短租平台airbnb刊登出租廣告。這些短租單位的地點以溫市中心為主,佔26.5%,其次為快樂山/倫弗魯高地(Mount Pleasant/Renfrew Heights),佔近18%(詳見表)。
根據今年4月的資料,85%的房東同時只有一個短租單位,而同時間有多達10個或以上短租單位的則有13人,其中一名房東更同時擁有多達35個單位作短租,成全市之冠。
市議會舉行期間,有多位市議員均提出執法的問題,市府牌照事務總監霍姆(Kathryn Holm)表示,除了依靠鄰居向市府舉報違規行為外,市府將會聘請一位全職的執法統籌員,負責監察網上多個短租平台的活動,確保房東都已領有牌照及所提供的資料正確。執法統籌員亦會利用業主津貼(Home Owner Grant)、物業空置稅等資料去查明出租單位是否自住房屋。市府報告指若發現有人違規,執法統籌員有權向違例者發出罰單,甚至交由法庭處理。
霍姆表示派員巡視的做法並不可行,指租客出入並不容易察覺,就算有人租住,也有可能是長期租客,因此有需要循其他途徑執法。
市議會最後以7票比3票大比數通過於今年秋季就新附例進行公聽,若議案最後獲市議會通過,新例最快在明年4月生效。投反對票的包括溫哥華無黨派協會的歐偉治(George Affleck)、鄭慧蘭(Melissa De Genova)和鮑蕾莎(Elizabeth Ball)。
歐偉治認為新附例仍然有很多不清晰的地方,例如第二套間的定義,他又認為市府剛實施物業空置稅,效果如何仍是未知數,不排除已足夠提高市內的租屋供應量,認為應先留意新稅的影響,確定有需要後才推出新政策。
對於溫市市長羅品信(Gregor Robertson)上星期出現新附例的記者會,歐偉治質疑對方早已表態支持附例,有違公正。羅品信在議會上解釋當日是市府記者會,他有需要以市長的身分出席,否認已有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