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已選定新界北區古洞南為農業園選址,建議分兩期發展,首期佔地約8公頃。立法會議員朱凱Y指出,政府要花數以十億元計公帑收地及發展基建,惟首期農業園規模僅佔全港農地面積約0.2%,質疑其成本效益。 有環保團體指出,首期農業園部分土地已遭發展商收購,並曾向城規會提出興建學校,擔心政府要以較高價格如農地特惠補償金額去收購土地,影響日後農業園的租金水平,間接影響市場運作(見另稿)。 分兩期發展 首期建立運輸網 政府在2016年《施政報告》宣布落實新農業政策,建議設立農業園,以推動本地農業現代化及可持續發展。食物及衛生局昨天向立法會提交的資料文件首次披露,政府擬建的農業園選址古洞南蕉徑一組佔地約80公頃農地之內,政府認為適合用作設立農業園,並已就農業園的初步範圍和主要基建配套完成工程可行研究。 研究建議分兩期發展,讓農業園可以盡快啟用。農業園第一期會以較小規模發展,主要包括興建道路連接農業園與現有運輸網絡,以及平整農業園約10%面積土地,以便商業務農活動可盡早在園內開展。 2/3屬棄耕或已收購 按現行做法,漁護署和相關部門會收回第一期所需道路工程及土地,諮詢北區區議會和有關鄉事委員會,稍後向立法會申請撥款。資料顯示,農業園選址範圍內,只約三分之一屬常耕農地,餘下是棄耕或已被收購農地。 立法會議員朱凱Y表示,政府至今仍未交代農業園的營運模式,又指政府最初曾估算,收地加上基建設施價格高達80億至100億元,受惠農民有限,認為政府到立法會申請撥款時,勢必被質疑是否具成本效益,不易過關。朱凱迪又指出,若能把數以十億元計公帑為更多農戶提供租金補貼,相信成效較設立農業園大得多。 文件又指出,為配合農業園發展及回應更有效保護及善用現有農地的訴求,食物及衛生局和發展局將於今年稍後委託顧問研究,物色面積相對較大的優質農地作農業優先區,並探討適當政策和措施提供誘因,鼓勵業權人把休耕農地用作長遠農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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